我得知,北极星环保网在5月11日报道称,我所在的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印发了一份《武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这份《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将减污降碳的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协同度得到有效提升。同时,我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将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也将不断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将持续下降;此外,多层次试点示范体系也将基本建成,以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为目标,我们亦取得了新进展。
到2030年,我市的减污降碳协同能力将显著提升,以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据悉,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将协同推进,以取得显著成效;此外,水、土壤、固体废物等不同污染防治领域的协同治理水平也将显著提高。
在此,我想呼吁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武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为保护我们的环境与地球共同贡献力量!
呀~各位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的小伙伴们,听我说啊~我收到了一份非常重要的通知!经过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司印发了我们可爱的武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所以,各位小伙伴们啊,请务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此致
敬礼!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1日
我先说啦!这个方案,就是为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我们可爱的武汉市要积极响应,为保护我们的环境出一份力!
我市要深刻学习和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减污降碳工作。我市的工作方针是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的方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全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我市将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气候变化应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高水平保护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我市将形成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同时建成多层次试点示范体系和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取得新进展。到2030年,我市将进一步提升减污降碳协同能力,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助力;同时,碳达峰和空气质量改善将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我市还将重点提高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的协同治理水平。
我市要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转型。首先,要扎实实施碳达峰行动,按照新发展理念,准确全面贯彻双碳工作的要求,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考核,推动各区、各行业(企业)有序达峰。同时,我市要落实国家、省有关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禁止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扩大产能。通过推进近零碳和低碳排放示范建设,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制订“武汉市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鼓励煤电、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制定碳减排行动方案,同时支持它们开展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并加大甲烷减排力度。
我市还将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控制力度,发挥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落户武汉的优势,努力将武汉建设成为全国碳金融中心。积极支持武昌区开展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并推进全市碳普惠机制建设。这些任务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园林林业局、市地方金融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需落实,不在此列举。
我市还将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首先,要准确细化主体功能分区,与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衔接,协同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其次,我市要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要求,加大污染严重地区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力度,加快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最后,我市要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我们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盲目发展。在项目审批中,我们将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严把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的准入关。同时,我们稳妥地做好存量“两高”项目的管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全市继续禁止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我们鼓励企业自备电厂(机组)改为公用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并要求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同时,我们要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推动构建有利于碳减排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高起点设定项目准入类别,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深度调整产业结构。这些任务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我们还将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我们要对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推动,完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水平。我们将鼓励企业大力推广先进的清洁生产和高效能源资源利用技术,推进资源循环利用、重点领域和企业拓展绿色金融,促进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支撑。这些任务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我们将坚持“减煤、稳气、少油、强电、增绿”原则,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我们要谋划建设“世界一流城市电网”新一轮三年攻坚计划,提高武汉电网支撑能力。同时,我们将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鼓励“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我们还将重点推进一批条件成熟的集中式光伏和储能项目落地,并充分利用我市资源丰富的建筑屋顶,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我们将指导各区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推动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江水源可再生能源站示范项目建成。到2025年,我们的目标是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下降至30%以内,天然气用气量达到40亿立方米以上。
为推进重点行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技术改造,我们将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并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这些任务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我们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首先,我们将积极引导商超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并在商超卖场内大力宣传绿色低碳产品,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我们将开展销售环节的能效水效产品标识现场抽查,并开展生产领域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双随机、一公开”的专项检查。通过严格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我们将引导认证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认证活动监督管理,并加强绿色认证产品宣传推广,组织为绿色产品提供标准查询服务。同时,我们将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引导居民形成节约集约生活方式。
其次,我们将强化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积极指导武汉市相关寄递企业做好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应用试点工作。我们将深入开展包装操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寄递企业与电商平台、包装生产企业等强化上下游协同,持续减少二次包装。我们还将依法查处使用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等违法行为,并制定快递塑料包装治理工作台账,加快推进行业塑料污染治理。
最后,我们将持续开展公交线网优化工作,加快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推动物流车辆和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电动化发展,促进公众绿色出行意识的提升,加快构建全民“绿色出行”新生活。这些任务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我们将聚焦重点领域协同增效。对于工业领域,我们将高效能推进绿色制造工程,鼓励企业在产品设计、包装、运输、回收处理等环节实现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我们还将发挥龙头企业在稳定供应链中的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同时,我们将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我们将依法实施“双超双有”“两高”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行业积极推广工业节能和低碳技术。我们还将鼓励企业开展碳排放交易,实现碳排放减量,降低企业成本,创造经济价值。这些任务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我将高水平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首先,我们将在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行业选择部分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建设,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我们还将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引导发展网络型短流程环保型智能钢厂。同时,我们将加快推动水泥行业原燃料替代、石化行业减油增化,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石化、化工行业深度耦合发展。我们还将加强冶金渣、尘泥、烟气脱硫副产物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我们将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实施重点研发计划、成果转化项目等,鼓励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协同控制技术工艺优化攻关,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开展节水工作。
其次,我们将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我们将以多式联运、智能物流、公共交通等为重点,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发展定制公交、微循环线路、城际公交等,满足多元化公交出行需求。我们还将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开展绿色低碳机关建设,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在市、区直属机关完成节水型单位创建。同时,我们将加强对金融机构碳普惠金融产品的推广应用,对碳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活跃的机构进行宣传推介。
这些任务由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我将高标准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为了强化硬联通水平,我们将以联运项目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三个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运营线路,优化运输组织,并加强信息监测,以提升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的比例。同时,我们将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提升慢行交通设施146公里,引导共享单车有序健康发展,并逐步将共享单车发展规模调整到市场容量评估范围。我们还将发展城市绿色配送体系,鼓励运输物流、邮政快递、城市配送等企业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开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运输模式。我们将督促公交企业持续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同时,我们还将加快淘汰超过使用年限的航运船舶,推动新能源、智能化船舶应用,指导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并提升岸电服务水平。
此外,我们还将规范武汉市居住用地的建设强度和建筑高度管控,高标准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这些任务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我将积极促进绿色建筑和节能环保工作。首先,在新建项目规划中我们将落实绿色建筑相关要求,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我们将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旨在到2024年,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我们还将推广加气混凝土制品、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新型节能环保建材,推动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项目优先使用绿色建材。此外,我们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实际情况,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我们还将开展“拆改留”到“留改拆”的城市更新,坚持从“拆改留”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
其次,我们将持续开展城市照明节能改造,通过绿色节能光源替换,推广单灯控制设施建设等方式,实现精细化按需照明。同时,我们还将提升新建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比例,大力推动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并鼓励自发自用。
我们将组织各区加强重点更新单元现状调研评估,合理确定“留改拆”范围。这些任务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财政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我将继续推进减污降碳、农业协同增效领域的工作。我们将开展余电上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这项任务将由市城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房管局共同分工落实。
我们还将持续开展畜禽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模式培训,发展池塘流道、零排放圈养、集装箱循环水养殖等高效生态养殖模式,积极开展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并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我们还将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化稻田水分灌溉管理,降低稻田甲烷排放。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提高氮肥利用效率,到2025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
我们还将督促各区落实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实现畜禽粪污全收集、全处理、资源化利用,达到资源化利用率和设施配套率超过国家和省级标准的要求。此外,我们将加大技术指导力度,探索稻渔综合种养新模式,适度发展鱼菜共生模式,并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工作。我将大力推进农业生态发展和生态建设协同增效。首先,我们将持续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同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我们还将实施农业农村绿色节能行动,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鼓励农村清洁取暖,开展洁净煤使用试点。这项任务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分工落实。
其次,我们将高起点推进生态建设协同增效。我们将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力争到2025年,完成植树造林10万亩。我们还将强化生态保护监管,落实不同生态功能区分类保护、修复、监管要求。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我们还将坚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坚持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制度,控制全市年采伐量在省下达的限额指标内。同时,我们将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十四五期间抚育森林40万亩。我们还将完成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实施江夏区高腊梅港等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深入推进江夏灵山、将军山、蔡甸军山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我们将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绿化空间,实现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这些任务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我们将致力于提升城市生态建设水平,实施生态廊道和生态缓冲带,提升城市水体自然岸线保有率。同时,我们还将落实河流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加强管理调度,保障已明确目标的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到标准。我们将推进沉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同时,我们积极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将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镇6个以上、森林乡村20个以上。我们还将优化城市绿化树种,降低花粉污染和自然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加强乡土树种应用。在新、改、扩建城市公园时,我们将优先种植栾树、乌桕等乡土树种,提升公园景观效果。我们将开展生态改善、环境扩容、碳汇提升等方面的效果综合评估,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这项任务由市园林林业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共同分工落实。
在聚焦重点任务协同控制方面,我们将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我们将聚焦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全流程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我们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全面落实防治措施,以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这项任务由市园林林业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共同分工落实。我们将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首先,我们将开展储罐排查工作,特别是针对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挥发性有机物储罐的排查工作,同时持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帮扶。此外,我们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加快重点行业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进度。我们还将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2023年底之前,我们将基本完成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我们还将推动焦化、水泥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玻璃、石化、工业锅炉等行业进一步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我们将加强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在全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中,我们将完成烟气脱硝提标改造。我们还将针对焦化、水泥、建材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我们还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加快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同时,我们将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用扎实行动保障职责履行。这些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共同分工落实。
其次,我们将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我们将探索建立并落实“河长制”工作机制,加强河流水质监测和作为以及对河流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我们还将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提升工作,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和恢复,修缮污水渠、溪、堰,恢复生态通道。我们还将开展河湖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各类水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们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这些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共同分工落实。染风险评估和监管。我们将大力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并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的集成优化,以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我们编制了《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水质分级导则》和《武汉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规划》,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我们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技术创新,推广北湖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同时,我们将推进阳逻电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新增污泥处置能力600吨/日。我们将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最大化优化污水处理设施碳排放管理。我们还将推广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单户三格式污水处理池、人工生态湿地、生态循环水网等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这些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共同分工落实。
另一方面,我们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我们将严格控制涉及用地性质变更项目,按照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进行管控。重点针对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加强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监管。我们将继续开展土壤污染整治工作,依据《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15-2020年)》和《武汉市土壤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集中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继续加强调查评估和监管工作,不断完善污染地块信息库、动态监管系统和市县联防联控网络体系。这些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土地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分工落实。灰、精选煤、选煤泥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可运输医疗废物跨市处理。加强餐厨垃圾综合利用手段治理,新建或改建20座以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实现厨余垃圾分类减量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市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分类制度,大力发展固废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强协同联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固体废物治理的协同发展,加强堆场垃圾分类处理,保障垃圾转运车通行。加强与环保、公安、土地等多部门执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园林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环境监管工作,尤其是对农药、化工等行业中重度污染地块进行优先规划,拓展生态空间的用途,同时降低修复能耗。我们将以绿色低碳修复为导向,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实施一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最终,我们的目标是到2025年完成省级下达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目标任务。我们还将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到2025年,我们也要完成省级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目标任务。我们将开展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工作,对地下水水位变化、影响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的因素等进行分析研究。此外,我们将加强技术指导,支持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造林绿化,增加森林覆盖面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提升森林碳汇能力。这些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林业局共同分工落实。另外,我们将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我们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探索形成基于区域产业特色和固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路径。我们还将有序减少存量大宗固废,推动粉煤灰、精选煤、选煤泥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并促进可运输医疗废物的跨市处理。我们将加强餐厨垃圾的综合利用治理,新建或改建20座以上餐厨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我们将推进灰、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我们还将推进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如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我们将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完善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体系,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改扩建项目,同时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我们将建成运行千子山有机质固废处置项目,实现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同时禁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添汞产品的非法生产,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这些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共同分工落实。我们着重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机制建设。我们将加快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建立城市群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大气联防联控、生态空间共建、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我们将不断优化区域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结构,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创新体系。这些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共同分工落实。我将致力于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我们将确立流域底线和问题清单,全面践行流域综合治理。我们将谋划武孝、武鄂、武咸、武仙四大生态协同区,共同保护于长江、汉江、双峰山、梁子湖、斧头湖、通顺河等跨行政区域内的重要生态资源。同时,我们将通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知识创新专项等,鼓励并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应用示范。这些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委共同分工落实。此外,我们还将因地制宜推动城市协同创新发展。我们将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要求,在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无废城市”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中,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我们将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加快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这些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委、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分工落实。最后,我们也将支持产业园区探索开展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我们将鼓励并支持产业园区采取低碳环保技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也要注重降低碳排放,助力于建设绿色低碳园区。这些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委、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分工落实。我将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根据自身主导产业和污染物、碳排放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化布局和能源系统,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我们将通过实施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围绕清洁能源、水生态修复、低碳冶炼、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我们还将推进节水型产业园区建设,探索产业园区节约用水管理方式。各区将制定当地循环化发展园区清单,并将纳入清单的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都将按职责分工落实这些任务。我们也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协同创新。政策激励、提升标准、鼓励先进等手段将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工作。我们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链。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推动一批企业开展减碳示范和绿色低碳生产活动。“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积极推动企业的减碳工作,以实现我市在绿色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进一步进步。我将积极参与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鼓励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以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努力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落实这些任务。为加强支撑保障,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我们将配合推动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法规体系,制订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我们还将加快地方排放标准制修订,制定《武汉市小微湿地保护与修复指南》、《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水质分级导则》等地方标准。这些任务由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同时,我们还将完善金融财政支持政策。我们将统筹省市相关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以及能源高效利用等领域,为建立绿色低碳的城市发展方向提供资金和财政支持。这些任务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我们将致力于做好减污降碳相关经费保障,为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我们将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挥主管部门的合力,充分运用‘鄂绿通’平台中的绿色项目合作推荐机制,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和‘鄂绿融’等碳减排配套政策工具,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重点领域的投放。我们还将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以此促进绿色低碳的投资和发展。我们也会指导企业落实绿色电价政策,建立有助于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电价政策,并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将其作为用水定额、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我们还将推动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地方金融局等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落实这些任务。为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我们将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技创新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按照市级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并落实市级《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我们将稳步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做出贡献。这些任务由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我们将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共保联治科技攻关,围绕碳捕集与利用、清洁能源、水生态修复、工业流程再造、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等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我们还将建设武汉综合交通智慧指挥系统(土建改造部分),以支持交通运行决策数字化、管理精准化和公众出行智慧化。我们还将充分发挥湖北科教优势,加强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为减污降碳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力度和效率,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技专家帮扶行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这些任务。为培育协同管理长效机制,我们将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以实现减污降碳管理要求的衔接。我们还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做好碳排放数据监管等督促协调工作。我们还将结合计量帮扶行动,组织各区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能源计量审查计划,帮助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计量制度,充分挖掘其节能潜力,促进其绿色低碳发展。这些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能源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我们将优化生产工艺,实现绿色低碳生产转型,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做出努力。我们将印发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强化节能监察工作的落实。我们还将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依法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落实这些任务。我们还将加快推进基础能力建设,拓展完善天地一体监测网络,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我们将开展区域大尺度甲烷、氢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全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并推进温室气体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的深度融合。我们还将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并探索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一体化监管执法。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落实这些任务。为强化组织实施,各区、各有关部门将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每年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将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点任务纳入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统筹推进。我们将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各区也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重点举措真正落地见效。我们还将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我们将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倡导低碳、循环、可持续理念,凝聚社会共识。我们将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业务培训。我们还将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减污降碳先进典型,积极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并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各个时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活动,通过组织市级科普讲解大赛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我们还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提高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水平,以便更加全面地开展教育宣传。我们将加强减污降碳工作的考核督察。我们将统筹考虑减污降碳工作,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相关考核,逐步形成一个能够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