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公布了长江保护典型案例征集评选结果。 《东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案例》 其中,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承担。
2022年6月,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接到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预警显示,通州区东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氨氮连续超标。
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排污口正在排水。 经采样监测,排放废水中氨氮指标浓度为10.1毫克/升,超出相关排放标准的1.02倍。
东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开沙岛地区生活废水的处理。 取水量约5000吨/日。
2022年6月27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查阅该污水处理单元出水口在线监测记录,发现6月26日16时至08日氨氮值连续超标: 6月27日0时,最高值为12.93mg/L。
经排查,发现缺氧池内增压器损坏,导致出口氨氮超标预警。 经现场采样监测,废水中氨氮浓度超出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经跟踪调查,该污水处理单位于6月27日12:00完成缺氧池流量增压器的修复,2022年6月28日2:00出水口氨氮值恢复正常。
同年9月,通州生态环境局与上述涉案公司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确定赔偿金额为4.77万元。 同年10月,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4.3万元。
执法人员说
污水处理厂不应成为“污染源”
执法人员提醒,污水处理厂原本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治污单位。 他们是典型的环保企业,是城乡水污染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 然而,本案涉案污水处理厂不但没有治理污染,反而成为废水超标排放的“污染源”,因此受到法律处罚。
该案暴露了涉案污水处理单位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方面的不足以及环境法制意识淡薄。 这也给其他污水处理单位敲响了警钟。
在实际运行中,污水处理厂应当每日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时刻关注设施运行状况和处理水量,按照规定记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每天对工业污水的排放和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当发现进出水超标时,工作人员应采取初步应急措施,如将超标污水引入调节、储存设施,确保超标污水不外排,并向上级报告主管部门及时报告。 同时,要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使其能够尽快开展污染物溯源调查,妥善保存人工监测记录等证据,并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有效避免环境污染扩大。
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是污水处理单位最基本的环保要求之一。 如何守住这个底线?
一要加快标准完善改造进度。 目前,污水处理设备老化导致废水超标是涉水企业的普遍问题。 只有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改造,才能为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提供根本保障。
二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时刻关注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定期检查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水量,监测数据异常时立即停止污水排放。发现并及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三是应急设施要完善并定期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或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废水能够得到有效拦截、储存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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