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符合条件保障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本报北京1月9日电  (记者刘志强)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自2014年起,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辖区范围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应当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据了解,相关条件包括:政府投资、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集中兴建且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10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