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京津冀秋冬严重污染天气问题

环保部近日发布《2017-2018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及六项配套方案。

《方案》及六大配套方案将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产生哪些影响? 哪些举措是亮点? 记者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教授何克斌,中国环境科学院首席大气科学家柴发河。

最大亮点是“1+6”方案系统设计

中国环境报记者:《方案》提出了很多措施,被认为是最严格、最可行的。 那么,与京津冀此前和正在进行的措施相比,本次袭击有哪些亮点呢?

柴发河:最大的亮点是“1+6”方案的系统设计。 “1”是“攻坚方案”,“6”包括《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督查方案》、《专项督查方案》、《量化问责规定》、《信息公开方案》、《宣传方案》等六项配套文件。

这是一套目标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压实、系统推进、特色鲜明的组合拳。 其核心要求是《攻坚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并以6个配套文件保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攻坚计划》以《加强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016~2017年)》和《2017年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基础及周边地区”,但目标更加明确,也是秋冬季北京首次针对津冀空气污染传输通道区分PM2.5浓度降低指标。 这些指标针对性很强,因为实现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关键是秋冬季,而且还考虑到了不同地区指标的差异性和可达性。 通过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展现了政府治污的决心和信心,同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攻坚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关键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问题。 重点区域为“2+26”城市; 关键时期是秋冬季、采暖期; 重点领域是“两散”,即散煤和“散乱污”企业治理,同时兼顾机动车、扬尘、矿山开发治理等; 重点问题包括:重点领域问题,以及各地特别是县域普遍存在的责任不清、压力传导不力等问题,有的尚未采取行动。

与以往同类方案相比,《治理方案》提出了更加严格、更加具体的标本兼治措施,包括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重污染等11个大项、32个小项天气反应。 并从部门协调、加强监督检查、经济政策支持、加强科技攻关、严格考核问责等方面提出相应保障措施,推动秋冬季强化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为落实《战略规划》,制定了6个配套文件,完善了支撑体系。 从创新监督机制、强化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公示报告制度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 不仅将有效保障《攻关重点方案》的实施,也将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何克斌:“1+6”方案体系是一个总体方案。 以往总体规划大多提出定性要求,即使提出定量要求,幅度也较大。 此次“1+6”节目体系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治理措施力度和精准度全面提升。 “1+6”方案体系对治理范围和减排强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特别是“两散”——散煤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措施、范围、数量几乎翻了一番。 在精准度上,每个市乃至区县、行业、科技措施都有详细的指标要求。

二是全面提升监测网络力度和精准度。 规定区县两级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使环境问题判断更加准确,效果更加明显。

三是全面提高监管体系力度和精准度。 过去很多环境监管措施力度不够,导致出现问题时找不到责任区域和责任人。 但“1+6”方案体系规定了信息公开等内容,加大了相关监管措施的落实力度,促进了环境监管。 制度有效落实。

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实用的解决方案系统。

直指“最难啃的骨头”

中国环境报:为什么《方案》把加强监测管理放在首位? 当前强调加强监测管理有何意义?

何克斌:监测数据不仅是分析污染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治理效果的根本标准。

“攻坚计划”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全面提高治理措施的精细化,将原有省市两级监测网络推进至区县两级,进一步加强质量把控和数据及时传输。 这是保证提高治理措施精细化程度、实现落实的基本前提。 因此,把加强监测和管理作为首要措施非常重要。

中国环境报记者:《治理方案》明确了整顿“散乱污”企业、控制散煤、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运输等11项任务。 在所有这些减排措施中,您认为最难做到的是什么? 应该做什么?

何克斌:首先,完成11项任务并不容易。 相比之下,治理两个“散”区,即整治“散、乱、污”企业和治理散煤,难度更大。 因为这两项任务一方面积累时间比较短,另一方面涉及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等相关问题。 各省市需要从更长远的绿色发展出发,尽早统一认识,抓住机遇,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顺利推动治理措施落地见效。

中国环境报: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即将到来的秋冬季节,京津冀空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15%以上同比,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下降了15%以上。 其中,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等地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 这个目标背后有哪些考虑? 您如何看待这一目标的实现?

何克斌: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大措施”)实施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污染治理可以说是做到“一福一忧”。 “好”的是,整个地区的年均浓度持续下降,2013年至2016年下降了32%; “令人担忧”的是,秋冬季重污染治理效果尚不明显。 《攻克方案》聚焦“秋冬”和“重污染”,提出双15%减排目标,意味着下一阶段工作瞄准“重中之重”、“最难啃的骨头”。 ”,通过秋冬季管理工作的突破,带动该地区空气质量长期持续改善。

既然是“最难啃的骨头”,当然不可能轻易达到目的。 从“大气十大措施”实施以来治理措施、监管机制、科技支撑、公众支持等诸多方面取得的进展来看,实现这一目标具备了良好的初步基础。 即便如此,考虑到秋冬季特定的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全面、彻底落实《攻坚计划》中的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减排效果至关重要,这需要各省市付出艰苦努力。地区。

关键是抓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中国环境报:《攻坚计划》要求,2017年10月底前,列入2017年淘汰名单的4.4万台燃煤锅炉全部“清零”。 您认为完成这项工作有困难吗?目前这项工作的完成程度如何? 燃煤锅炉全部清理完毕,对京津冀空气质量改善有何积极影响?

柴油发河:由于缺乏良好的污染治理措施,“散煤”燃烧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的重点污染源之一。 对于民用采暖散煤治理,《攻坚方案》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路线和时间表。 同时,要求2017年10月底前,列入2017年淘汰名单的4.4万台燃煤锅炉全部“清零”。 我认为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列入淘汰名单的中小型锅炉基本不具备有效的除尘、脱硫、脱硝成套技术,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近年来,各地采用集中供热(蒸汽)、(自然)气代煤、电代煤等方式淘汰中小燃煤锅炉,但燃煤锅炉仍有4.4万台。 此次拟将这4.4万台燃煤锅炉全部“清理”,对于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优化区域能源结构十分必要。 实施过程肯定会有困难,但只要多种方法同时使用,关停、更换集中供暖、“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能源,并配备布袋除尘器等消除任务仍然可以完成。

中国环境报:“散乱污”企业是重点整治对象之一。 《攻坚方案》提出,对“散、乱、污染”企业要“两清、三清”,要求9月底前关闭小污染企业。 对此你有何看法?

柴发河:初步分析,今年3月份以后PM2.5浓度大幅下降,与持续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密切相关。 “散乱污”企业不仅扰乱经济,而且在几乎没有治污措施的情况下,排放大量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重大影响。 各地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了认真检查。 《处理方案》提出,遵循“先停后治”的原则,根据情况分类处理。 列入淘汰类的,9月底前关停取缔,“两剪三清”; 纳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产业的原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同时,还提出统筹推进“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推动区域环境整治和企业升级。 对“散乱污”企业的全面整治,不仅可以大幅减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排放负荷,也有助于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中国环境报记者:《应对方案》提出了统一的预警分级标准、严格高水平的预警响应,并对大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污染物减排提出了量化要求。 其中,红色预警期间,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排放量要减少30%。 对此你有何看法?

柴发河:应对重污染天气可以有效降低污染物浓度,减少污染对群众健康的危害。 决战决胜的关键在于应对重污染天气。

“攻坚计划”不仅为各城市提供了秋冬季PM2.5浓度同比下降的指标,还提供了重度污染天数减少的指标。 环境保护部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统一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要求目前正在组织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培训,对“2+26”城市应急预案一一进行初步评估。 要求各地按照评估意见加快完善应急预案,确保9月30日前下发实施。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重污染日益呈现区域性、复合性污染趋势。 加强区域响应、早期响应、协同减排是应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的唯一选择。 特别是当严重污染达到红色预警水平时,PM2.5中二次成分的比例明显增加。 除了严格控制烟尘、扬尘外,同时还要大力削减PM2.5二次成分前体物质。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

中国环境报:您对《方案》的实施还有其他建议吗?

柴发河:《攻坚计划》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 该计划第一阶段的目标至关重要。

《应对方案》及6个配套文件已经出台,关键是落实。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攻坚计划》提出的攻坚行动计划所列事项,并非实现平均同比减排目标的充分必要条件。 PM2.5浓度

各地要以《攻坚方案》为基础,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问题、针对目标,进一步强化、细化、深化相关措施,确保PM2.5平均浓度达标。 实现。

全面完成“十大大气”目标

中国环境报记者:今年上半年,京津冀PM2.5、PM10浓度不降反升。 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柴发河:2013年以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但秋冬季空气质量没有明显改善。 特别是,2017年上半年,京津冀空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5.4%,这是自2017年以来首次。 2013年不降反升,太原、石家庄等城市甚至增长了30%以上。

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与2016年同期相比,2017年1月、2月的气象条件特别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稀释和扩散; 高污染行业产量增加,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大; 三是随着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深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质量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监测数据逐渐真实。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受到这些不利条件的影响,但由于“散乱污”企业的全面整治,3月份后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以北京为例,3月至8月环境空气质量达到2013年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中国环境报记者:今年是第一阶段“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 据你了解,北京、天津、河北及周边六省市的任务完成得怎么样? 能否同时全面完成“十项大气措施”的考核指标?

柴发河:2013年发布的“大气十大措施”要求,到2017年,京津冀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25%,北京市PM2.5浓度应达到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

“大气状况十项措施”实施以来,建立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的评价考核体系。 一项重点工程也进展顺利。

总体来看,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2016年,京津冀地区PM2.5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3.0%; 北京PM2.5浓度从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73微克/立方米。

2017年1-2月,受各种不利因素影响,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PM2.5浓度大幅反弹,同比平均增幅24.7%。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仍然十分艰巨。

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2017年7月北京PM2.5月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6%; 8月份PM2.5月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 今年3月至8月,空气污染达到历史同期最低水平。 这是“大气十条”出台以来的最好成绩。 《应对方案》及其六个配套文件正是针对这一严峻形势提出的目标和措施。

相信只要按照“攻坚方案”,结合本地特点,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 我们应该有这样的信心。

2017年9月起

开展秋收秸秆禁烧专项检查。

2017年9月底前

“2+26”城市要对钢铁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错峰限产关停方案。

对列入淘汰目录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将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实现“两减三净”。

依法关闭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相关机构筹建及试运行工作初步完成。

“2+26”城市已完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2017 年 10 月 1 日之前

各地要以污染源名录为依据,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污染源进行一一排查,摸清排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减排措施,巩固排污名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

2017年10月1日起

对隐瞒、漏报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的集中“散乱污”企业,环保督察将依法追究责任。

2017年10月起

各城市禁止销售普通柴油(沿海港口向远洋船舶销售普通柴油除外)和国六标准以下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及内河、江海直航船舶燃料油。

2017年10月底前

“2+26”城市327个区县全部建成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一氧化碳(CO)、臭氧( O3)。 里面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除国控站外的所有监测站均报告省级环境监测部门。

“2+26”城市已有超过300万户家庭改煤改电、改气。

北京、天津、廊坊、保定等城市已完成“无煤区”建设,彻底“清理”散煤。

2017年列入淘汰名单的4.4万台燃煤锅炉已全部清理完毕。

对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测设施。

各市已完成电力、钢铁、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各地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 对未完成整顿改造的企业,将依法实施停产整顿,并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计划。

2017年11月1日起

对瞒报、漏报燃煤锅炉、燃气发电机组、未完成淘汰任务、弄虚作假的地区,将严肃追究责任。

对不符合标准或相关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将停产整治。

2017年供暖季前(2017年11月15日前)

企业应当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计划,做好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

“2+26”城市已完成淘汰燃煤机组72台、总容量398万千瓦。

2017年12月底前

完成铜铅锌冶炼、电解铝、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构建互联、共管、共享的遥感监测网络,全面排查排放超标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