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网三明10月10日电(通讯员 陈楚贤)近期,为依法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福建省明溪县检察院积极探索“保护+修复”工作模式,加强多部门沟通联动,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工作进一步完善。 积极协助县域生态环境资源有序开发。
据悉,为推动社会生态环境及时修复整治,医院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环境修复公益补偿资金使用座谈会。县法院、生态环境局,研究了环境恢复补偿资金拨付的对象和对象。 具体数额、适用范围等将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线索通报、资源共享、联合督导的协调机制,共同实现一案办理、恢复生态保护质量和效益的目标。
法院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县国有林场建立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及时将环境修复公益补偿资金用于环境公益诉讼示范教育基地,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环境修复公益诉讼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其职能包括开展日常监督行动和公益诉讼职能。 在基地管护方面,引导有能力恢复基地的,履行补植、护绿义务,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
此外,医院加大普法力度,定期与县各部门联合开展普法活动,专门制作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宣传片,编写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积极向社会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 以及违法行为的后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法院将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探索多元监督方式,强化生态公益保护质量和效率,积极实现依法惩治犯罪的共赢。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