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确定四季度大气治理目标重度污染天数不超过1天

北京部署秋冬大气攻坚战,出台37条严厉措施治理污染。 第四季度PM2.5不应超过45微克/立方米。

昨天,本市部署安排了2020年至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并确定了今年四季度空气治理目标:PM2.5平均浓度在45微克/立方米以内计,严重污染天数不应超过1天。

为切实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生态环境部会同北京等七省(市)发布了《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 基于此,该市明确了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的两阶段目标。2020年10月至12月,即今年,目标是PM2.5平均浓度在45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不超过1天; 2021年1月至3月,PM2.5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 5米范围内,有5天重度污染。

与此同时,全市各区也制定了目标。 2020年10月至12月,各区PM2.5浓度目标在40至50微克/立方米之间,重污染天数目标在0至3天之间; 2021年1月起1月至3月,各区PM2.5浓度目标在44至62微克/立方米之间,重污染天数目标在3至9天之间。

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特点,我市形成了5大类37项重点措施和任务。 37项重点措施聚焦重型柴油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领域,实施重污染应急绩效分级差异化管理。

机动车管控方面,严格执行国Ⅲ柴油货车全市限行政策,继续在进京入口和城区重点道路开展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 基本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代码登记,继续开展小排放车辆检查。 对辖区及工地、机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检查,对问题单位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严把油品质量关,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取缔流动加油车。

聚焦VOCs,落实国家胶粘剂、清洗剂、涂料、油墨等新产品VOCs含量限量标准,督促企业使用VOCs含量低的原辅材料,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抽检; 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持续开展储罐泄漏问题排查整改; 督促石化企业加强储罐、循环水等关键环节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和修复。

扬尘方面,持续精细化管理,建设全市统一的建筑工地可视化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平台信息共享; 加强“小微工程”、市政工程等扬尘管控,推进“闭环”建设,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机制; 继续监测、排名、报告、公开道路扬尘剩余量、道路扬尘负荷、乡镇(街道)TSP等,确保年底实现6.0吨/平方公里/月的降尘目标今年的。

重污染应急响应也将更加精准。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本市“绿卡”建设选址要求,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于重点行业的企业和建筑工地来说,有效避免“一刀切”。 一旦预警启动,将严格执行全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有效落实,实现“调峰降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