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2日,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雅安市人民政府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将我市《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专项规划》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实施进展
我市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项目148个(含林业、农业、水务、住建、环保五部门项目以及省、中央单位项目),预计总数投资254035万元(其中生态修复项目101个,预计投资170988万元;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项目32个,预计投资50645万元;人类改善项目15个)安置点,预计投资32402万元),其中林业项目106个,预计投资191621万元(蜂筒寨保护区大熊猫栖息地恢复项目,按照规定从4059万元减少到2940万元)市城建办要求),其中生态修复及森林相关项目78个,预计投资143147万元; 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涉林项目28个,预计投资48474万元。
目前,除新增鲁山县河滨生态修复及防灾减灾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预计投资2.145亿元,为国外优惠贷款项目,正在寻求国外优惠贷款)外,全市专项规划全部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启动。
截至11月底,已完成总投资69059万元,竣工项目29个。 其中,按大类分:生态修复完成总投资46956万元,竣工项目24个; 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已完成总投资9801万元,已完成项目1个; 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2302万元。 ,已完成项目4个。 分单位:林业、农业、水务、住建、环保五部门134个项目,预计总投资252095万元,累计投资68340万元,竣工项目29个(其中林业106个)项目共完成22个,累计完成投资49477万元,其中:生态修复项目21个,总投资40208万元,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项目1个,总投资9269万元); 省、中央项目14项,预计总投资3059万元,累计完成投资719万元。
截至11月底,已恢复植被30.62万亩,恢复大熊猫栖息地8.22万亩,完成森林公路168公里,完成森林防火及作业道路91公里,完成森林防火及作业道路2.7万亩。牧场已经恢复。 通过灾后恢复重建,自然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大熊猫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将有效促进可持续发展雅安灾区。
预计到12月底,全市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项目将完成总投资86354万元,主体完成项目13个,全面完成项目47个。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确保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工程有序推进,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县(区)林业、农业、水务、住建、环保等有关部门保护成立灾后恢复重建组织,加强项目推进。 工作领导。 根据重建需要,市林业局牵头成立了庐山震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督导组。 下设鲁山县常设督导组和分县(区)工作组,积极帮助指导县(区)开展工作。 灾后重建和生态恢复专项规划项目推进工作。
(二)建立协调机制,全面监督进展情况。 市政府协调建立林业、环保、农业、住建、水务等单位协作工作机制,每月定期收集总结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进展情况。 鉴于林业项目在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中占比较大,为加强指导,确保林业重建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市林业局安排上报林业重建项目进展情况。每周及时研究解决林业重建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此外,要求县(区)政府按照灾后重建和生态恢复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认真排查目标任务,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确保顺利推进。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和生态修复工程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指导。 林业、农业、水务、住建、环保五部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协调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解决重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各部门班子成员负责联系各县(区),带队继续深入各县(区)督导灾后重建工作。 市、县(区)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一一梳理,对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项目进行系统、深入、全面的讨论,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各部门主要领导多次赴鲁山县座谈,解决突出问题。 县(区)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抓好“五个结合”,打造亮点特色。 市政府要求县(区)、市两级有关部门围绕生态环境修复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生态修复与生态市建设结合起来;二是把生态修复与生态市建设结合起来。 二是将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 三是将生态修复与城镇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 四是生态修复与道路、河流、水库沿线植被恢复相结合。 五是生态修复与次生灾害治理相结合。 在此基础上,优化项目空间布局,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沿线拓展面积,实施高标准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推动专项规划项目发展。我市生态环境修复。 每个大类项目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2个重点项目。 以示范带动、典型带动、全面推进,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突出特色,推动以生态修复为重点的灾后恢复重建的有效展示。 每个方面都要有明显的物理量和突出的“兴趣点”; 重点区域、重点地块要统筹考虑。 总体布局提供“显着”支撑,着力打造一批省市认可的示范项目,产出一批科技成果。
(五)加强与上级沟通,强化人才支持。 环保部门积极落实省、市灾后恢复重建联席会议制度。 目前,市县政府与省环保厅已召开3次联席会议,有效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市环保局积极向省环保厅汇报,寻求支持。 今年2月19日,省环保厅派出9人组成的灾后恢复重建环保工作组,指导协助我市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环评审批和人居环境工作项目推广及其他相关工作。 林业灾后重建项目专业性强。 市、县(区)林业部门主动与省林业部门加强沟通,积极汇报重建工作进展情况。 省林业厅对我市林业重建工程给予精心指导,选派7名优秀技术人才继续到市林业局和6个地震灾区县林业局工作,为我市林业重建工作提供了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大力支持。
3、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实际调整与适用调整不一致。 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4]315号),总体规划实施项目调整后,部分项目调整内容与县(区)原拟申请调整的内容。 实施空间和资金有限。 此外,一些县(区)下拨的项目资金少于预计投资,核定的建设规模、投资与计划不符。 各县(区)很难按照预计投资完成投资目标。
(二)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由于部分项目可研、审查、规划等前期程序和审批流程相对复杂,且受征地拆迁、施工季节、天气、科研监测等因素影响,实施进度该市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中的一些项目进展缓慢。
(三)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不一致的。 一些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安排不一致,相互协调存在问题,难以保证实际建设规模与规划一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来芽芽视察指导工作的讲话精神和有关灾后重建会议精神,督促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灾后重建工作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按照明年“2·19”、“4·20”、“7·20”、“12·31”时间节点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惠及人民,高效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实施。
(二)做好协调配合,确保重建质量。 继续围绕多部门协调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恢复台账,深入研究生态环境恢复重建政策,充分发挥重建支持政策的放大叠加效益。 落实“五总”要求,狠抓项目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督促各县(区)严格遵守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挪用、挪用灾后重建资金,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 督促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县(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继续对县(区)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规划项目进行督导,逐项分析问题,加快协调和决议,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统筹考虑重点区域、地块总体布局,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更好落地。
(四)加强项目对接,做好中期调整准备。 责成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县(区)项目中期调整的指导,及时掌握各县(区)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中期调整情况,加强与重建委、发展部的联系和改革部门,做好项目中期调整工作。 调整前期准备工作。
(五)立足长远发展,提高修复水平。 按照《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恢复专项规划》的指导思想、重建原则和重建目标,坚持生态环境修复与改善民生、发展生态经济相结合。生态文化教育示范,生态保护能力提升。 通过三期重建,2016年全面提升雅安生态环境修复水平,构建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格局,努力创建西部地区一流的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全国领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