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从黄委水保局获悉,根据水利部部署,为有效整治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行为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从8月起,黄委将开展为期一年的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
本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总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由水利部统一组织,黄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开展,分部署启动、清理排查、集中整治、“回头看”4个阶段进行,至2021年9月结束。
本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排查黄河流域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实施防治措施、未验先投、未缴纳补偿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范围涉及黄河流域内所有县(市、区、旗),整治对象为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已审批及应当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已建和在建生产建设项目。
根据行动要求,11月30日前须完成排查认定任务,形成工作台账,随后实行限期整改、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挂牌督办,展开集中整治,于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涉及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手段之强,前所未有。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黄委将强化组织领导、督导问责、协调配合、信息化应用和宣传引导,做好对黄河流域省(区)的督促、指导,统一管理违法违规项目查、认、改、罚情况,组织开展水利部审批项目的排查、问题认定和整治,对地方各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