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质环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解读三年后山西采煤沉陷区会变成什么样

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环治理专项办公室日前对外发布《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质环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2016~2018年)》,决定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59座煤矿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对40个重点土地复垦区进行复垦,使采煤沉陷治理区成为矿区人民群众宜居宜业的幸福新家园、矿区经济发展的新起点、资源型经济发展的示范区。

采煤沉陷区亟需治理

山西省煤炭资源储量丰富,全省预测煤炭资源总量6000多亿吨,约占全国的30%。独特的地理位置、优良的煤种和便利的开发条件,使得山西煤炭资源得以大规模超强度的开发和利用。由于煤炭资源的高强度开采,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日益严重,不仅历史欠账始终未能解决,而且煤矿采空区仍以每年80多平方千米的速度扩大,矿区人民生活质量明显下降,社会矛盾及不稳定因素呈现出增长趋势。

面对经济结构深层次矛盾的重重困扰,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巨大压力,2015年3月山西省提出中央支持采煤沉陷区治理的请求,同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将山西省作为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省。山西省按要求上报了《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方案》。2016年1月,方案由三部委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实施。2016年6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实施。

根据规定,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质环境治理专项办公室负责开展村庄搬迁后的旧房拆迁、土地复垦工作;负责全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治理和重点复垦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地质环境治理专项主要目标任务是:2016~2018年,完成59座重点国有老煤矿的地质环境治理和40个重点复垦区的土地复垦。

坚持四项原则

此次治理将注重理念创新,注重依法依规实施,注重激发经济活力,注重保障改善民生,注重矿区转型发展,以加快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为主线,深入调研,科学规划,落实责任,精准实施,有序推进。

治理坚持四项工作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广泛参与。要坚持环境治理与环境保护相统一、生态恢复与生态区划相统一、土地整治与地质环境治理相统一、旅游开发与城镇化建设相统一、产业开发与资源配置相统一。采用政府组织、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方法,统筹规划好各项工作。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山西省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类型以地裂缝、地面塌陷为主,其次为不稳定斜坡崩塌、滑坡和潜在泥石流,以及煤层自燃;衍生造成的环境效应主要有:生态环境破坏、耕地损毁、地下水位下降、土地沙化、水源污染枯竭、空气有害成分超标、道路损坏等。要依据矿山地质环境所处的地理条件、灾害环境类型,遵循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采取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塘则塘、宜游则游、宜建则建的设计理念,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三是科技引领,试点先行。坚持科技的引领作用,充分借鉴国内国外采煤沉陷区治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作法,抓住问题的重点,着力解决灾害严重、社会矛盾突出的国有大型矿山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带动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充分发挥重点工程的示范作用,积极谋划试点先行。

四是五位一体,创新施治。按照“十三五”规划的五位一体发展理念,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同时与山西省的招商引资、旅游开发、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园区建设紧密结合,与土地利用新机制相结合,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契机,依法依规调整矿区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陷严重区域的耕地面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矿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和多元产业方向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与生态修复相统一,土地用途和使用权变更与产业转型相适应,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因势利导,创新政策的功能耦合,激发政策红利,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筹兼顾和高度融合,实现治理综合效益最大化,实现矿区的绿色、协调、安全和创新发展。

严格实施程序

根据任务要求,山西省从2016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59座煤矿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对40个重点土地复垦区进行复垦,要严格按照下面具体程序实施。

一是专项调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相关资质单位对59座煤矿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查明煤层采空区及采煤沉陷区分布范围、位置、面积及生态、地质环境破坏程度;查明矿区破坏土地类型、位置、面积、修复难易程度;查明形成煤层采空区的矿山主体;查明矿山的开采历史、现状及规划;摸清不同的开拓部署、采矿方法、上覆岩土体的组合类型形成的灾害面积、灾害类型、危害程度和治理情况等,提出治理建议。

组织相关资质单位对40个重点土地复垦区进行详查调查,首先甄别这些复垦区的复垦义务人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还要做进一步的调查,调查土地现状,包括地类、位置、面积、权属、损毁类型、损毁特征、损毁原因、损毁时间、污染情况、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开展损毁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包括损毁程度、复垦潜力、利用方向及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土地复垦效益分析,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明确复垦任务。

延伸阅读:

山西未来3年将治理修复59座煤矿矿山

原标题:《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质环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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