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本市202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第一批)的通知》,上海市发改委决定对固废进行治理,并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促进汽车消费、秸秆综合利用、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等工作。
此次计划下达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共29129.993582万元,将有力支持上述项目,在全市推动环保事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要求,积极落实这一资金使用计划,为推进固废治理和其他重要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下达本市202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计划下达29129.993582万元资金,支持固废治理等多项环保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家单位B5生物柴油销售2022年10月-12月补贴资金合计4010.303582万元。
2.按照《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2〕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第三批16259名消费者补助资金合计16259万元。
3.按照《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8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1年“三秋”和2022年“三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级扶持资金合计8502.4万元。
4.按照《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19〕28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固废治理项目资金,用于提升城市固废管理方式和效率,保障环境质量。资金数额详见附表。
二、发放管理
各项目资金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制度,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等各项制度要求。
上述资金的下达,将有力支持环保工作,助推城市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下达本市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计划的通知》,安排经审核通过的35个项目总计358.29万元,其中包括固废治理的相关项目。
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金安排
根据沪发改规范〔2021〕5号等有关文件,安排35个项目的资金,涵盖2022年“全国绿色商场创建”等9个结转项目、2021年“公共建筑设计用能限额基准研究”等7个结转项目、2020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等15个结转项目、2019年“公共建筑设计用能限额基准研究”等4个结转项目,资金总额为358.29万元。其中,涉及固废治理的具体项目资金数额详见附表。
二、资金管理
请申请单位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范使用资金,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有效。
本次资金安排将有力推动我市在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助力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202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监管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透明性和高效性,进一步提高固废治理等环保工作的效率。
一、资金监管
各批次资金使用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核、监督等制度,加强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二、信息公开
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展情况进行信息公开,包括项目进展情况、花费情况及相关数据等,加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让社会监督力量参与其中。
三、报告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编制并提交各类报告和审核材料,以保证资金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附表
附表中详细列出了上海市202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一批),涵盖了多个领域,其中固废治理项目也得到了充分保障和支持。
上述要求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固废治理等环保工作的开展,推动全市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