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悉,雄县大清河沿岸32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已开始招标。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站23座、分散式处理装置167座、人工湿地3处、污泥集中处理中心1座、污水管网97492m、改造厕所3378座。 项目预算金额8333.37万元。 详情如下:
雄县大清河沿岸32个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雄县大清河沿线32个水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雄县发展局以雄改发字[201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雄县雄洲镇、龙湾镇诸葛庄镇
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修复及保修工作。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23座,分散式处理装置167座,人工湿地3处,污泥集中处理中心1处,铺设污水管网97492m,改造厕所3378座。 项目预算金额:8333.37万元。
4、建设工期:2019年12月31日前竣工
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
工程建设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勘察成果检验验收和质量评估标准;
污水处理标准:污水处理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15)AA级标准要求,并满足农业灌溉标准等。
6、承包方式:EPC总承包。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 具体划分内容:
第一标段:诸葛庄镇污水村处理工程
本标段共涉及9个村,其中:5个村直接向大清河排放污水,2个村间接向大清河排放污水,2个村不向大清河排放污水。 该标段新建污水处理站8座,新建污水处理池2座,改造厕所666户。
第二标段:雄州镇污水村处理工程
本标段涉及10个村,其中:直接向大清河排放污水的村1个,间接向大清河排放污水的村1个,不向大清河排放污水的村8个。 该标段将建设污水处理站5座,建设人工湿地2处,改造厕所2712户。
第三标段:龙湾镇污水村处理工程
本标段涉及13个村,其中:6个村直接向大清河排放污水,7个村间接向大清河排放污水。 该标段建设污水处理站10座、人工湿地1处、污水处理池165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乙级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自9月1日起)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履约的,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建设能力。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乙级证书),且未在其他工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建设项目。 5年(2014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名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拟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 拟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专业资格,持有有效安全评价证书(B版),且未曾从事过其他工程建设担任过项目中的项目经理; 拟进行的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注:同类工程是指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等污水处理及修复工程。
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符合以下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所有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各联合体方不得再单独使用自己的名称或参与本联合体中的其他联合体。 必须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所有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是招标人的下属机构(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投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平性的;
(三)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四)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五)代理本次招标项目;
(六)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七)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八)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建设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关系;
(九)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的;
(十)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的;
(十一)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行能力的;
(十二)近三年内存在舞弊投标、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十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十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受贿犯罪行为的;
3.4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公司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询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5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如果同一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中被选为第一中标人,则该投标人只能按标段顺序在前一个标段中作为第一中标人。 另外,各标段的推荐排名第一个中标的为候选单位。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7日09:00至2019年10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本项目网上报名(有意报名者可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从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且不予退还。
4.3 网上完成投标申请确认
在投标人按照4.1条获取招标文件前,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要求,投标人须首先按照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 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无需再次注册。 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后,前往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待处(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进行审核。 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生效。 。 投标人可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下载投标文件。 若投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报名并网上完成报名,则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运营咨询热线:0312-5671238)。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8日09:30,地点为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开标。河北雄安新区服务中心)1间。
温馨提示:(竞买者可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公园免费班车步行进入公园,然后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投标人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