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住建部网站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
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是指用再生态的理念,修复城市中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用更新织补的理念,拆除违章建筑,修复城市设施、空间环境、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特色和活力。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双修”)是治理“城市病”、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途径,是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标志。根据中央国务院《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对加强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双修”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主要任务,抓紧治理城市病,抓紧补齐城市短板,抓紧推进生态建设,着力完善城市功能,着力改善环境质量,着力塑造风貌特色,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避免“边修边破坏”
2.基本原则
——政府统筹,共同推进。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统筹谋划,完善政策,整合相关规划、计划、资金,充分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工作。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根据城市生态状况、环境质量、建设阶段、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任务、目标和方案,近远期结合,逐步实施。
——保护优先,科学推进。尊重自然和城市发展规律,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保护,防止建设性破坏,避免“边修边破坏”。
——以人为本,有效推进。坚持以人民为核心的发展理念,以增加人民福祉为目的,着重开展问题集中、社会关注、生态敏感地区和地段的修补修复。
3.主要任务目标
2017年,各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力争完成重要区域、地段、街道的规划设计,开始制定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实施计划,推进一批富有成效的示范项目。
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在全国各市、县全面推开。通过开展城市双修,使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城市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城市功能和景观风貌明显改善。
2030年,全国城市双修工作要取得显著成效,实现城市向内涵集约发展方式的转变,建成一批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二、抓紧做好基础工作
(一)开展调查评估。全面调查评估城市自然环境质量,特别是中心城区及周边的山体、河道、湖泊、海滩、植被、绿地等自然环境被破坏情况,识别生态环境存在突出问题、亟需修复的区域。加强城市发展状况评价和规划实施评估,从人民群众最关切,与城市生活最密切的问题入手,梳理和提出设施条件、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尤其是城市天际线、街道立面、城市色彩、夜景照明等景观风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加强规划引导。根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需要,抓紧修改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老旧城区更新改造、生态保护和建设专章,确定总体空间格局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编制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加强与城市地下管线、绿地系统、水系统、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推动开展以社区、街区为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用地调整和基础设施。加强城市修补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组织公共空间,协调景观风貌。严格实施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及时查处违法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
(三)制定实施计划。各地要根据评估和规划,统筹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将城市双修工作细化成具体的工程项目。建立项目库,明确项目的位置、类型、数量、规模、完成时间和阶段性目标,建设时序和资金安排,落实实施主体责任。要加强实施计划的论证和评估,增强实施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要的“双修”项目应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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