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化学品环境治理新篇章见实效丨回顾2021年系列报告

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在“十四五”开局之年,“11+5”“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已顺利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正在逐步推进。 在浙江,首次印发《浙江省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将把“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推进浙江高质量开发建设共同繁荣示范区。 建设生态文明试点示范省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任务,形成全民共建的总体格局。 在广东,《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发布,探索在珠三角建设“无废先导区”,提出9个城市在珠三角地区建设“无废先导区”。粤港澳大湾区共同建设“无废湾区”。 重庆万州、黔江等9个区启动新一轮“无废城市”建设,并与四川省签署合作协议启动成都“无废城市”共建——重庆双城经济圈。 在深圳、包头、铜陵、威海、绍兴、三亚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等5个特区开展“11+5”试点各城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实现了生态环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不浪费”理念逐渐得到各方认可。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城乡固废管理提供了系统解决方案路径,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模式,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此外,“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塑料污染治理“十四五”规划》 《控制行动计划》和“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塑料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废旧电器拆解方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加工企业变更后技术审查实施细则》发布实施; 在尾矿污染治理方面,印发实施《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治理》《矿床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长江经济带尾矿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十四五”期间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