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审计助力提高污水处理质量和效率

为弥补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短板,实现污水处理工程“建全、用好、管通、效益”的治理目标,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六个新城区和新城镇。 绩效审计暴露出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污水处理绩效不高、运维管理机制不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 提出补短板、强化监督、重绩效的审计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启动整改整改,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1.加快提标工程进度,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 审计发现,前期建成投入使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行不稳定问题,新改扩建污水处理项目竣工率不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城区积极落实整改,加快标准完善和改造步伐。 目前,六新城6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污水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和运行负荷。 效率显着提升,稳定运行率超过50%。

2、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 针对部分地区因管网建设和雨污合流处理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的问题,忻州、蔡甸、江夏、东西湖等四个新城区新增资金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雨水处理厂。 污水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

3、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污水处理协调机制。 审计发现,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存在建设程序不规范、运维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出台了将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给专业运维公司统一运营的制度。 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绩效管理模式进行行业监管和薪酬支付,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

4、强化运营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区采取“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用户付费”相结合的资金筹集和共享机制。 通过审计,对污水处理费征收不足、未及时上缴财政、未落实“收支两条线”、未征收污泥处理费等问题进行了整改,相关财政资金已到位已移交。

5.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强化责任追究。 通过审核,中央沟水体黑臭问题解决完毕。 固废处理站投入运行。 污水直接排放10起,雨污混合排放8起,雨水溢流4起,尾水超标排放16起,污水排放超标9起。 泥浆处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已落实整改。 区政府有关部门对5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徐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