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治理大气污染的建议

政协人力资源环境和城建委员会

空气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清洁的空气是人类健康的保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市先后开展了港口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大型电厂脱硫等专项治理工程,以及中心城市的“摩托车禁行”。 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 。 但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仍不容乐观。 可吸入颗粒物、酸雨等污染指标不断恶化,严重影响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紧迫,任重而道远。 。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政协人力资源、环境和城建委员会委员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 现将有关调查结果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基本情况

(一)大气污染日益严重

监测显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合格率由2001年的97%下降到2008年的89%,一级空气质量天数由212天下降到78天,下降63.2%; Ⅲ级及以上污染天数由212天减少到78天。 从2001年的11天,到2006年之后连续三年超过36天,2008年达到39天,超过全年的10%。 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平均值由55上升至70,表明大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因子浓度逐年上升,特别是PM2.5污染,其中吸入颗粒物中对人体影响较大的。 情况尤其严重。

(二)酸雨发生率居高不下

2001年以来,酸雨率由73.1%上升到97.2%,全市主要地区几乎全部为重酸雨区。 2005年以后,降水平均pH值为4.35,呈强酸性。 单次降水pH值最低值连续多年低于3.5,呈现硫酸、硝酸混合污染特征。 酸雨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它对人类健康、生态系统和建筑设施具有直接和潜在的危害。 可使儿童免疫功能降低,增加慢性咽炎、支气管哮喘的发病率。

(三)雾霾天气快速增加

1991年至2000年的10年间,市区雾霾天气仅有11天,2001年达到10天,此后每年都有20天以上,最多时达到35天2003年。也就是说,市民有十分之一的时间生活在雾霾天气中。 雾霾的本质是“细颗粒物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污染物经过一系列光化学反应形成的“二次污染物”,具有剧毒。 雾霾被人体呼吸道吸入后,极易沉积在上下呼吸道和肺泡内,引起鼻炎、支气管炎等特征。 长期暴露在这种环境下也会诱发肺癌。

(四)有机物污染问题逐步显现

近年来,我市大气中频繁检出有机污染物。 虽然含量较低,但对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却不容忽视。 大气中的有机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 例如,镇海炼化、LG永兴、台塑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同程度排放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机械、船舶、家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等行业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污染物; 餐饮、加油站、机动车维修等行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气体; 机动车尾气。 据监测,交通干线附近苯系物浓度明显高于城市平均水平,有毒污染物检出率高达75%-100%。

二、大气污染日益严重的原因分析

(一)煤炭消费快速增长,烟尘污染十分严重

近年来,我市火电、石化、钢铁等高耗能、重污染行业快速发展,导致煤炭消费量急剧增加。 2001年全行业原煤消耗总量为1350万吨,2007年达到3456万吨,增长近2倍。 大气污染与原煤消耗的相关性最高。 随着原煤消耗量的增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粉尘排放量大幅增加,导致城市大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量逐年增加。 城市大气中每立方米二氧化硫含量2001年为0.027毫克,2008年增加到0.049毫克; 大气中每立方米氮氧化物含量2001年为0.037毫克,2008年增加到0.047毫克。

(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尾气污染明显加剧。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 截至2008年底,全国民用汽车(不含摩托车)保有量已超过60万辆,平均每月增加7000辆以上。 根据有关技术部门的实测研究和数值模拟计算,2008年机动车产生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PM10、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至少达到6.7吨、36.64吨、0.18吨、3.15万吨。 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导致污染加剧的主要因素之一。 此外,我市还有数万辆集装箱卡车在运行,其单车排放量比汽车高出近百倍。 同时,还有大量黄标货车在我市运行。 由于燃烧不完全,它们会释放出大量有毒的苯。 物质。 (三)污染减排指标体系不完善,氮氧化物污染成为一大问题。 目前,国家只提出了COD和二氧化硫减排约束性指标,没有规定氮氧化物减排指标。 大多数企业都在实施燃煤锅炉脱硫。 与此同时,脱硝项目未同步实施,导致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上升。 2007年,全市仅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就高达17.86万吨,超过二氧化硫排放量。 加上机动车、第三服务业和城乡居民尾气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至少有25万吨。 吨或更多。 根据宁波“十一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该市氮氧化物正常大气环境容量仅为16.17万吨。 显然,现有的排放量已经远远超出了环境容量。

(四)大气污染防治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 一是部分企业减排项目建设滞后。 列入全市10个重点减排项目的中国造纸、镇海炼化、光耀热电等6家企业脱硫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一些已实施脱硫项目的企业在设施运行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没有达到原设计目标。 二是城市集中供热设施覆盖率低。 城市集中供热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措施。 但我市不少地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进展缓慢。 一些地方虽然建成了火电厂,但供热管网覆盖范围较小,导致集中供热设施闲置。 三是技术研发投入不足。 无论是资金和人力投入,还是技术产业化程度和实用性,与发达地区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水平远远不能满足有效治理和控制的需要。 特别是在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方面,工作才刚刚开始。 (五)减排政策力度不够,缺乏强有力的奖惩机制。 一是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洁净煤等清洁能源生产和使用成本较高。 现行政策补贴标准过低,有的难以落实,导致我市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缓慢。 二是排污费征收标准过低,企业“宁交费不治污”。 我市目前仍执行0.63元/公斤的二氧化硫排放费标准,远低于先进城市,甚至低于欠发达城市。 距离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规划中明确规定的到2010年提高到1.26元/公斤的标准还相去甚远,以至于一些企业不惜以罚款为代价,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

三、大力治理大气污染的建议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逐步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 首先,要从改善民生的角度认识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 各级政府要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投入,督促企业开展废气治理。 二是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大气污染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 有关部门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考核目标。 经过几年努力,全市空气质量将逐步恢复到80年代水平。 (二)运用环境承载力倒逼机制,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一是按照环境承载力要求,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环境对污染物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发展循环经济,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因此,我市必须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严禁引进、审批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和产能扩张,坚决贯彻“环境优化”,并以环境责任为前提,有所取,有所舍。 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针对目前我市一批临港企业尚未实施脱硫项目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时间表,督促这些企业加快实施脱硫项目。 同时,加强对已实施脱硫项目的企业的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努力实现设计减排目标。 继续大力实施“811”工程,加大临港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

三是探索制定全社会煤炭消费调控机制和最高煤炭消费“调控红线”。 2008年,我市煤炭消费量达到3547万吨,超过北京。 当前的空气质量状况已发出超载运行的预警信号。 市环保和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本市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研究制定本市煤炭消费控制机制和煤炭消费“控制红线”。 当煤炭消费达到“控制红线”时,必须严格控制“两高一投”企业审批。 同时,要积极推动电力系统调度模式转型,尽快出台节能调度、环保调度强制性措施,提升已达标环保机组产能。投产后,降低全社会煤炭消费水平。

(三)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尾气排放总量。 一要抓紧制定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立法。 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20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将突破160万辆,机动车尾气将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目前,还没有从行政执法主体、废气排放标准、环保标志管理、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车辆管理、外地行驶等方面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进行规定。车辆监管、油品质量控制等,制约了大气治理工作的进展。 建议市人大尽快开展立法研究,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为本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依据。 二是积极落实《宁波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今年6月,市政府印发了《宁波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明确的职责抓紧落实,取得实效,逐步建立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长效机制。 三是优化集装箱运输线路,扩大高排放车辆限制区域。 鉴于我市数以万计的卡车行驶在城市周边道路甚至城市快速路上,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有关部门必须优化现有集装箱运输线路,规划建设专用通道尽快减少城市空气污染。 同时,逐步扩大城市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让高排放车辆远离城市。 (四)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综合治理各类污染物。 一是抓紧实施大型燃煤锅炉脱硝工程。 目前,只有少数发电机组实施了脱硝,大部分发电企业尚未实施脱硝项目。 建议对新装机组实行脱硝准入机制。 未配套脱硝设施的单位,不予批准; 大型燃煤锅炉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建设脱硝设施,收取的氮氧化物排放费应较大。 部分用于企业脱硝项目建设。 如果我市四家火电厂全部实施脱硝项目,每年可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8万吨,可大大缓解我市空气污染程度。

二是加大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据节能部门测算,大型供热锅炉的热效率可达80%-90%,比小型锅炉高30%左右。 特别是利用现有大型燃煤电厂实施集中供热,可以大大提高能源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 建议首先在距离市区较近的北仑、镇海等地实施,并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域禁止燃煤锅炉。 例如,我市规划建设的第二大型乙烯项目和1500万吨炼油项目,建议不建设电力中心,直接由镇海电厂供气、供电。 每年可节省数十万吨煤炭,减少大量废气排放。 。

三是严禁进口高硫煤。 一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使用高硫煤,严重影响环境。 有关部门要采取经济和行政措施控制原煤进口,加强进港煤炭检验,严格控制高硫煤进口,支持低硫煤、洁净洗煤进入宁波市场。

(五)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协调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一是着力建设LNG接收站。 我市早在本世纪初就提出了建设LNG接收站的计划。 我们要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发挥宁波港口优势,在宁波布局LNG接收站,建设一定规模的天然气调峰电厂。

二是充分利用农林废弃物发展生物质燃料。 据统计,全市每年可收集生物质燃料约260万吨,可替代原煤18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2.8万吨、氮氧化物1.5万吨,减少大气污染和酸雨。 建议政府对乡镇中小型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燃料替代煤炭给予一定补贴。

三是大力支持清洁能源建设。 我市风能、太阳能、地源能源资源丰富。 要加大开发力度,利用价格杠杆抢占清洁能源制高点,减少污染物排放。 (六)制定合理的环境政策,利用经济杠杆减少污染物排放

一是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国家节能减排规划确定的时间表,到2010年,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0.63元/公斤提高到1.26元/公斤。按照生态补偿原则,根据各地区面积、人口、受损程度给予合理补偿,专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二是建立健全绿色清洁能源消费财政补贴政策。 探索设立绿色能源发展基金,建立健全绿色能源产业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绿色信贷等支持政策,增强社会资本投资吸引力。 建议国家出台政策解决火电厂烟气脱硝运行成本电价补贴问题,对生物质、风电、太阳能发电给予更大支持。

三是鼓励、支持和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清洁燃料动力汽车是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宁波公交车、出租车多为柴油车,污染严重。 建议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逐步用天然气公交车、出租车替代现有公交车、出租车。 据专家测算,如果宁波所有公交车、出租车全部改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仅此一项就可减少污染物排放40万吨以上,替代成品油50万吨。

(七)建立空气质量预警体系,加强大气环境监管

一是建立大气有机物监测网络。 有机物是臭氧产生和光化学烟雾的关键成分,但我市有机物指标尚未纳入常规监测指标。 为解决大气中臭氧污染乃至光化学污染问题,需要尽快建设挥发性有机物特殊污染因子大气自动监测站网络系统,其中包括路边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站,加强有机物监测,为大气有机物管理提供科学信息。 决策的依据。

二是建立雾霾天气监测网络系统。 建议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雾霾监测网络系统,监测雾霾相关气相参数、细颗粒物(PM2.5和PM1)质量浓度在线监测、雾霾污染前体物监测、粒径谱和能见度等物理特征监测,开展颗粒物成分谱源分析,提出改善城市雾霾问题的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