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云南省立足现有条件,克服困难,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12.8万个自然村中,已有2.81万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惠及126万户、452万人。 农村污水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云南省是全国四个农村人口占50%以上的省份之一。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地较大,整体基础处理能力较弱。 同时,农村人口普遍较少,50%以上的自然村人口不足200人,且主要分布在山区、半山区,这也加大了农村生活污水的推广难度。治疗。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速度高效,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履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牵头部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先后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防治的处理模式和技术指南建立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础信息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了两轮调查,指导完成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全省129个县(市、区)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完成项目3500个。 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 目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目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依然艰巨。 各地区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还存在差距。 重建设、轻运营的问题依然突出。 对此,云南省将重点从四个方面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一是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地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的衔接。 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为指导,统一部署、统一推广、统一实施。 二是以污水减量、分类就近处理、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结合实际,选择符合各地发展水平和特点的农村污水处理模式。 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久而久之。 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三是积极探索建设机制,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问题,逐步形成机构管理、资金维护、专人关怀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 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提供运维管理服务,鼓励农民投入工作。 四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强相关资金统筹整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将继续努力,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为有效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奠定更好的基础。 (记者胡晓蓉通讯员姜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