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强化政府的建筑节能责任,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有关技术的开发应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筑节能示范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宣教。
条例草案还指出,要将建筑节能工作列入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区县人民政府的节能考核评价内容,对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建筑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上海将鼓励开展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研究和示范。新建有热水系统设计要求的公共建筑或者6层以下住宅,建设单位应当统一设计并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7层以上住宅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