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定州、辛集、济源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现印发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一思想,抓好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8年1月至8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呈现稳定向好趋势,但效果并不稳定。 特别是秋冬季节,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预计2018年冬季气象条件将总体偏离上年,空气质量可能出现反弹。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融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时段,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各地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攻坚行动计划》的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同时加强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是《攻坚行动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 要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 必须以人民群众的真实感受作为检验标准,确保统计考核数据真实准确,以实际结果取信于民。 民事。 企业是污染治理的主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制定实施方案。 中央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 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重视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动员全民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

3、强化调度,强化考核。 各有关省(市)应于2018年9月底前向生态环境部报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散煤治理确认村户名单、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 2018年10月月底前报送锅炉综合整治清单、工业炉窑管理清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整治清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计划。 2018年10月起,各有关省(市)和中央企业每月5日前通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实行严格考核问责,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加强检查问责,切实落实“党政同责” “和‘一个岗位’对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