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变,是党中央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和要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一、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变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杀鸡下蛋、湖里捕鱼的发展方式已经结束,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才是未来”。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国际潮流、大势所趋,绿色经济已成为全球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就是要尽快彻底改变以往为了一时、局部经济增长而牺牲生态环境的做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压力。发展与资源环境制约的矛盾。
(一)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变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谋求发展,必须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决定发展质量。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就是坚持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经济活动和人类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所能承受的范围内,不再单纯依靠GDP增长论英雄论,改变“大生产、大消费、大排放”的传统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使资源、生产、消费等要素匹配适应,实现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统一、和谐。 绿色发展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 加快绿色转型是我国发展模式的深刻变革,将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产生全方位、革命性影响。
(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 高质量发展是绿色发展成为普遍形态。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就是要改变过度依赖物质资源消耗增加、粗放规模扩张、过度依赖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 按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要求,从“有无”转向“好”发展和“高质量”,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大大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成本。 绿色转型以绿色化、低碳化为特征,通过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从而形成资源节约型、低排放、清洁环境、生态安全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中国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回顾历史,数百年的工业化进程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但也消耗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造成了令人震惊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生态创伤。 中国式现代化坚持推动绿色发展,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就是深刻把握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般规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空间格局,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发展的好路。
二、认真落实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是从源头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任务。 我们要抓住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化解过剩落后产能,增加新的增长动力。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排放标准,减少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立足资源禀赋,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加快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增强油气供应能力。 大力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促进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努力提高利用效率。 调整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公转铁”、“公转水”运输,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提高沿海港口集装箱铁路集疏港比例。 加快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
(二)促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 要全面实施节约战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控制“非粮化”。 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重,推进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和废弃工矿用地复垦,严格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建立严格的水资源限制制度,严格控制水资源使用,加强规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完善取水许可证制度,对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证。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 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市节水减损。 加强高耗能行业管理,严格控制钢铁、化工、水泥等主要耗煤行业煤炭消费。 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增效,推广节能高效工艺、技术和装备。 加强建筑、交通节能,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 加强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利用。 加快废物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各类废物、垃圾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
(三)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是转变发展方式绿色的重要方向。 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 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发展氢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船舶等产业。 发展高效节能和先进环保装备制造业,扩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大力推动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储能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 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产业体系。 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再生资源清洁回收、规模化利用和集聚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施工新工法,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不断提高构件标准化水平,形成完整产业链。 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发展。
(四)倡导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是生产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动力。 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广泛开展绿色衣食住行绿色宣传,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向简单适度、绿色低耗转变。低碳、文明、健康方向,拒绝奢侈、浪费。 鼓励推广绿色服装消费,推广应用绿色纤维制备、高效节能印染、废旧纤维回收等技术的服装产品。 大力推广绿色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引导消费者合理适度购买、储存、配制、食用食品。 提倡绿色生活,鼓励使用节能灯、节能环保灶、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支持家电、家具以旧换新。 有序发展跳蚤市场,鼓励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 大力倡导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轻型、紧凑型、低排放乘用车。 有序引导文化和旅游领域绿色消费。 积极实施“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食物浪费,推动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和使用,努力让严格节约、环保采购、再利用、适度消费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三、大力营造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环境
(一)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 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离不开政策保障。 要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和技术的支持力度。 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落实环境保护税、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防治等领域税收支持政策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低碳产品等消费品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 推进绿色税制改革,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融资规模,发展绿色基金。 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发展绿色消费金融服务,推动消费金融公司绿色业务发展,为生产、销售、购买绿色低碳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 依法依规在环境高风险地区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规范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 严格执行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分级价格制度,落实清洁取暖电价、燃气价格、热力价格等政策。 完善差别电价等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行优惠电价。
(二)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 绿色标准体系是引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 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强与国际标准的衔接,大力提升绿色标签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认可度和质量效益。 加强节能家电、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认证,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 依法完善产品能效、水效率、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定期评估强制性标准,并及时更新和修订。 完善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提高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大力淘汰低能效产品。 实施能效、水效领导者制度。 完善新能源消费绿色认证标准、标识、宣传等配套制度,引导企业使用绿色能源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 建立节水强制性标准体系,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 调整完善工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建设用地标准,加强用地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严格各类建设用地标准管理。 完善“双碳”标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弥补基础制度短板,推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监管逐步转向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碳排放强度。
(三)完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 市场化配置是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集中的有效途径。 要进一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 完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缩小划拨用地范围。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长期租赁、先租后出等工业用地市场供给机制。 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年度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更多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配置制度。 完善水权制度,加快水权确权登记,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推进水权市场化交易,培育发展水权交易市场。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快建设全国能源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完善碳定价机制,加强碳排放权交易、能源权交易、电力交易的协调配合。
(四)加快完善绿色低碳技术体系。 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变,科技支撑是关键。 要增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狠抓绿色技术研究,加快先进节能减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重点围绕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发展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能源储存、二氧化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工程,推动实现重大突破。 重点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城市绿色发展、生态农业等领域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引导企业积极研发和引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提高绿色制造水平。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龙头企业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力量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盟,开展联合研发。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评价和交易体系,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积极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支持绿色科技创新重点成果转化应用。 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推广,推动绿色低碳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完善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加强绿色技术国际交流与合作。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校加快相关学科建设,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五)推动形成绿色转型的社会环境。 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要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绿色低碳基础知识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家庭,增强全民节约、环保、生态意识,引导员工、学生和居民要节约粮食,节约粮食。 节水、节能、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等绿色消费实践。 各级地方政府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把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推动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 要完善企业绿色发展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企业披露绿色发展信息、履行社会责任。 广泛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创建节约型机构、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 鼓励有条件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先行先试、发挥带头作用。 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培育城市社区和农村文明新风尚。 鼓励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推动形成绿色转型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殷彦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