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福州外运建筑垃圾超3000万立方米,伴随着福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的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变废为宝”。身处这一新兴产业,不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却面临着销售难、“吃不饱”等问题。为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产业良性发展,福州不断出台新政策,帮资源化利用企业突破发展瓶颈,让围城的渣土变为“城市矿山”。
在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的压制砖车间内,由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后产生的骨料,经过混合、压制,20秒至30秒就能压制成砖。作为全市最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该项目一年可以“吞下”200万吨建筑垃圾。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建筑垃圾数量逐年递增。“在相同质量和价格条件下,建筑垃圾再生建材的市场接受度并不高,部分再生产品时常‘无处可去’。”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寅告诉记者。
建筑垃圾资源化末端无法疏通,前端必定堵塞,产业发展僵局如何破?
3月29日,福州首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地方标准——《民用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拆除、清运、资源化”三位一体模式管理通用要求》正式实施,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有效推动建筑固体废弃物就地破碎并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三位一体”模式一改将建筑垃圾“一锅端”运至资源化企业进行处理的老方法,而是在现场对筛分后的部分再生骨料就地利用(作为道路水稳层,或者用于基坑的填充),用不上的骨料运往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地,进一步“消化”。
“如此一来,在源头就可转换60%左右的建筑垃圾,节省了运输成本,又减轻了渣土运输中的环境污染问题,真正做到源头减量、过程规范、末端利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处长邱春玲介绍。
4月28日,福州新下发的《福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让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黄肖毅为之一振,“《细则》将为我们打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的‘最后一公里’”。
作为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之一,福州曾出台《福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相比以往,本次出台的《细则》究竟“细”在何处?
打开《细则》,《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主要种类及适用工程部位参考目录》内,每一种产品质量检测参考标准、适用工程部位等信息一目了然。市委环监处负责人陈泓表示:“对照这张表,职能部门就有了更为清晰的参考标准。”
建筑垃圾资源化涉及部门众多,清晰的职能分工尤为重要。“《细则》将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要求一一分解,涉及可研、招标、采购、设计、施工等环节,逐一明确各相关主体负有的推广使用义务。”陈泓介绍。
此外,本次《细则》明确规定市级财政性资金占主导的建设工程项目,应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此基础上,还明确了市政、园林、道路、水务工程等项目,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部位,使用比例不得低于15%;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使用比例不得低于5%。
“《细则》不仅仅发到政府职能部门,还下发给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让政策效力直达执行‘末梢’,让我们企业看到了更多政策落地的可能。”黄肖毅激动地说。
近日,在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实验室,记者看到海绵城市地砖、园林景观生态挡土墙等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种类丰富。
经过数年培育,福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已粗具规模,投产运营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有8家,2021年全市资源化处理厂的总产值约为6305万元。
随着福州首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地方标准和《细则》的出台,在不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心中,福州的扶持政策已走在国内前列。“目前,我们已与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等高校开展交流,研发建筑渣土改良应用、专用添加剂制备技术等,不断丰富再生产品应用场景,提高产品附加值。”李寅介绍。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良性发展,需要企业不断提升再生产品的竞争力。“但是,在产业发展初期,单靠企业自身的市场行为,无法形成闭环,必须通过政策引导、部门助力、市场扶持。”市委相关负责人认为。
目前,市委正在根据《细则》加紧制定第一批合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名录和产品目录,益凤项目二期生产线也正在快马加鞭调试中。未来,越来越多再生建材将回归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