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污染防治协作组第九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空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过发布实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山西、河南等省份的“2+26”城市全面开展新一轮大气污染物防治工作,有效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改善。 《方案》涉及的措施包括提出更加严格的空气质量目标、清除违法“小散污染”企业排放源、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全面推行各领域排放标准、错峰错峰生产、错峰生产等。限制VOCs污染行业。 重点抓好整改等方面工作。
对比《方案》与此前京津冀雾霾治理的三项政策,我们发现,《方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总体目标水平较高,措施严厉、具体。举措,显示出京津冀河北治理雾霾的强大压力和决心。 《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新一轮更加严格的大气治理工作的全面启动。 此次《方案》涉及工业流程前、中、后端全链条,特别是在消除“小而散”污染源、企业错峰停产、发放排污许可证等方面工业企业全面实施自动监控。 抓住重点,狠抓打击。 ; 在火电厂超清洁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各领域排放标准,拓展非电领域重点行业减排治理市场空间。 我们认为,《规划》对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的多个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催化作用。 我们推荐【清洁环境】,火电厂超洁净排放领先,在非电力领域有布局; 【集中器技术】,受益于自动监控的全面实施,【盈丰环境】; 京津冀地区发展集中供热替代小锅炉的清洁能源服务商【长青集团】; 以及【神雾环保】、【神雾节能】等具有独特技术优势的节能改造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