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朱宁宁:大气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艰巨的努力。 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沉跃跃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作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报告建议,落实责任,努力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合力。
今年5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个督查组深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和陕西等省份。 重点抓好各地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法律制度的情况,依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检查污染综合治理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修改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指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依法防治大气污染。 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部门职责,形成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 要切实承担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严格的奖惩措施。
报告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较为成熟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政策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朱宁宁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道显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配套法律政策正在不断完善。
报告显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配套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正在逐步完善。 国务院制定了《排污费征收使用规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和办法》等配套法规。 两国最高主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北京、陕西、上海等地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此外,报告还透露,相关政策措施也在完善中。 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出台防治燃煤污染、推进清洁生产、加强建筑节能改造、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等政策措施。 制定完善重点行业差别化电价、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成品油质量升级电价。 政策。 中央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各地均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企业治污减排,有力推动法律实施。
加强污染防治执法监督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朱宁宁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道显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加强。 除国务院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区域执法等方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外,各地还开展了大气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曝光了一批清理环境违法企业,形成对违法行为的有力应对。 震惊。
报告显示,今年3月以来,北京每月开展一次专项大气执法周; 河北成立省、市、县三级环保警察队伍; 辽宁等地与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天津 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山东正在探索第三方检测试点。
此外,报道称,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地方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法庭,加大环境司法力度。 各地通过公开企业环保信息、设立举报热线等方式,调动全社会共同防治大气污染的积极性。
完善区域联防联治机制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朱宁宁在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时指出,针对当前大气污染区域性、复合性特点,我国仍缺乏应对区域性、复合性的有效措施。空气污染。 现有联防联控机制仍显不足。 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科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报告显示,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尚不健全,应对能力有待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信息尚未充分共享。 污染综合防治政策措施不够完善,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不够,污染物排放难以实现有效控制。
报告建议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加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联动,切实解决精准施控难问题。重污染天气预报及应急响应速度慢、联动程度低等问题。 报告还建议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进一步加大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
政府执法监管责任不到位
北京法制日报10月29日电 记者 朱宁宁 2013年,环保部接到的举报案件中,大气污染占73%,但大气污染仅占全年环境执法案件的12%。 据有关部门统计,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52项管理职责中,有20项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显示,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政府执法监管职责仍没有全面落实。 建议加强执法和监督,确保法律制度有效实施。
报告显示,地方政府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仍存在不少不足。 一是环境执法不到位。 一些地方执法不严格,违法不究,存在执法不人道、罚款等问题。 违法排污行为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一些地方排污费征收不规范,存在少征、漏征现象。 其次,监管能力严重不足,调查取证难、查处难等问题突出。 大气污染源多而广,基层环保执法薄弱,监管手段落后,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 此外,监管责任仍不明确。 一些管理职能仍然存在重叠的情况。 例如,机动车管理职能涉及环保、公安、工业、交通、质检等13个部门,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联动。
对此,报告建议各部门组成联合监管力量,解决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 理顺环保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监管效率。 充分发挥环境司法作用,有效衔接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
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朱宁宁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道显示,我国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尚未真正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报告建议,企业要依法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报告显示,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技术水平较低,升级改造进度缓慢,污染物达标排放困难。 一些企业治污设备运行不正常,采取“进来就停、出去就排放”、“昼夜停排”、隐瞒、虚报监测数据等方式应对和逃避执法监督。 此外,企业违法排污被查处的罚款金额远低于污染治理成本,导致不少企业宁愿缴纳罚款也不愿主动治理污染。
针对这些现象,报告建议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违法排污等违法排放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责任人责任。
此外,报告还建议加强监管,解决执法不严问题。 加强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对企业生产全过程实施在线监测,提高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公信力。
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仍缺乏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朱宁宁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道显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仍不够健全。 缺乏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体系。
报告显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比如,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地方政府责任难以真正落实; 重末端治理,轻源头预防; 尚未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公民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 执法人员不负责,导致执法不严、违法行为没有责任追究制度; 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力度过小,严重影响法律的威慑力; 环境司法体系不健全,量刑难、执行难问题突出。 。
报告还指出,排污许可证、面源污染治理、机动车管理等配套法律没有及时出台,也影响了法律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