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整改28.5万件 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老大难”
7月6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展成效。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在会上说,督察着力啃“硬骨头”、消除“老大难”,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方案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达95%。第二轮前三批整改方案明确的1227项整改任务,半数已完成,第四、五、六批督察整改正在有序推进中。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的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7万件,到目前为止,完成整改28.5万件。
推动各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从2015年底开始试点,到2018年完成第一轮督察,并对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2019年启动第二轮督察,到2022年上半年,分六批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翟青说,各地党委、政府对督察整改都高度重视,借势借力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重点难点问题。比如河北省一体推进截污、补水、清淤、防洪、排涝,加强污染源治理,白洋淀水质从2017年最差的劣Ⅴ类提升到去年的Ⅲ类。长江马鞍山段岸线资源曾长期被大量非法小选矿、非法码头等占据,沿江一带“脏乱差”,群众反映强烈。近年来,安徽省以整改为契机,开展治污攻坚行动,拆除大量非法码头,整治“散乱污”企业,建设了一批湿地公园和滨江生态绿廊,这些地方在整治后纷纷成为“网红”打卡地。此外,祁连山生态修复、秦岭违建别墅整治等已取得明显成效。
“督察推动各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在长江岸线整治方面,长江11个省(市)累计腾退长江岸线457公里,既提升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又为优质产业发展腾出了空间,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翟青说。
保障群众举报问题“事事有结果”
公开典型案例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公开了262个典型案例。
翟青说,典型案例主要是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62个典型案例中,涉及环境污染、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的问题占48.5%,涉及生态破坏、影响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占33.2%,涉及弄虚作假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占18.3%。
督察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深化。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翟青说,《办法》明确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是整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省级层面要建立督察整改领导机制,还要求在每批督察反馈后,被督察对象要实事求是、科学地制定督察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目标、路径措施、完成时限等,并在规定时间里抓细抓实整改工作。督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都要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对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督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举报受理、转办、核查、督办、回访工作机制。“发现少数地方存在调查不清楚、解决不到位、敷衍应付等问题,督察组都会督促地方进行严肃处理。”翟青说,这些措施压实了责任,督促当地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确保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