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组进驻关中五城区

此次专项检查,从省级部门和生态环境系统抽调了63名有检查和环境执法经验的同志,分成三个组开展专项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一组负责考察西安市,组长为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薛占海; 第二组负责考察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组长为省人大常委、环境资源保护工委主任龚晓燕。 第三组负责检查渭南市(含韩城市)。 组长为省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王宝成。 每组21人。 副组长均为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巡视员。 进城前,我们对5个检查城市(区)进行了问题线索排查,为专项检查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4月6日,3支专项督察组已进驻5市(区),人员分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建立督察运行工作机制。 专项巡视工作于4月10日至11日召开,动员大会上,被巡视市(区)市委、党工委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巡视工作全面启动。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对象是5个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还将派往县(区)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部门主要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核、个别谈话、走访询问、扎实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重点监督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 2022年起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不力,对慢、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022年以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移动源污染防治进展情况; 消除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大攻坚战进展; 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督查交叉执法移交的、中央和省级督察约谈的、环保部曝光的新闻媒体和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治理突出问题实施整改。

专项检查进驻后,专项检查组将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和责任问题清单。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在检查市(区)召开反馈会。 专项检查组将专项检查报告反馈至检查市(区)。 监督市(区)。 专项检查报告将通过省、市(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