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辖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河南工作思想。 我们将按照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循环、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推动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显着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着提升,绿色基础设施水平持续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地区GDP能耗降低15%以上;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着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和关键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碳排放达到峰值后将趋于稳定并下降。 生态环境根本改善,生态强省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2、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产体系
(三)推动产业绿色升级。 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实行分类管控。 依法依规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行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钢铁、煤化工、水泥、铝加工、玻璃、耐火材料等行业实施绿色转型。 继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到2025年,新建绿色工厂300家、绿色工业园区15个、绿色供应链管理公司20家。 加快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依法对“双超双高”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继续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整顿,落实关停、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探索推进排污许可证与相关环境管理制度的整合。 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名录,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
(四)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进“三品一标准”标准化基地建设。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行动,创建30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 实施农膜污染治理行动,推动生物降解农膜试验和示范应用。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开展集中连片退化耕地治理试点示范。 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提高林产品资源转化率和附加值。 实施农业节水、减少农药化肥使用行动。 科学发展壮大渔业,完善相关海域禁渔管理制度。 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卫生等产业融合发展。 到2025年,全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数量达到3500个; 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回收利用。 每年深耕耕地面积达到1000亩。 1万余亩,新开发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30万亩;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3%以上。
(五)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推动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 培育一批旅游、住宿、信息服务、会展等领域共享经济龙头企业,鼓励和规范闲置资源交易。 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实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 推动会展业绿色发展,促进会展设施循环利用。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量标准。 在商品零售、酒店、餐饮、展览、电商快递等领域,部分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将逐步禁止或限制。
(六)做强绿色环保产业。 推动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引领绿色产业发展。 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打造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和“专、特、创新”中小企业。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加快实施以环境管理效果为导向的第三方环境污染管理和环境管理服务。 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优势业务,鼓励事业单位开展能源托管服务。 落实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七)提高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利用水平。 科学编制各类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准入标准,打造关联性循环产业链。 推动产业集聚、产业集群循环转型。 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厂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鼓励化工等工业园区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储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八)构建绿色供应链。 鼓励企业进行绿色设计、选用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创建绿色制造流程、推广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加强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实现整个产品周期的绿色环保。 完善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开展绿色供应链创建和试点示范。 鼓励行业协会通过法规制定、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循环体系
(九)打造绿色物流。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进重点多式联运项目建设,加快发展公铁、铁水、空陆等多式联运方式。 深入实施铁路专用线进企业、园区“653”工程,完善铁路专用线集疏运体系。 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深化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空电子货运试点工作。 推广绿色低碳交通,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在港口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支持机场辅机更换设备建设和应用。 支持物流企业建设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能仓储、智能运输,推动建立标准化托盘回收共享体系。
(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建立健全回收体系。 加快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 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加快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矿脉产业园等,加强废纸、废塑料、废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资源产出和循环利用。
(十一)建立绿色贸易体系。 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 鼓励企业特别是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积极参与绿色贸易相关标准制定,提高高技术、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
四、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二)促进绿色产品消费。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落实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将绿色采购制度逐步向国有企业延伸。 加强引导企业和居民购买绿色产品,鼓励各地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 推动电子商务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 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严厉打击绿色产品虚假标识,将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十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推广“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食物浪费。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 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推动塑料污染和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不再需要二次包装,可回收快递包装应用规模将达到50万个。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有序发展共享交通,积极引导绿色出行。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四)推动能源系统绿色低碳转型。 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体系,实行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和节能监管,促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黄绿能源走廊建设。 到2025年,我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因地制宜推广新能源储存和氢能利用技术应用。 积极发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建设规模化秸秆沼气、畜禽养殖场沼气、生物天然气等项目。 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城市原则上不再建设民生火电以外的煤电项目。 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化升级规划,建设现代化城市配电网和农村电网。 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 到2025年,全省天然气长输管道长度将达到8000公里。 有序推进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集成示范。
(十五)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 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 因地制宜布置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促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实施一批城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加快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到2023年,日生活垃圾产生量300吨以上的地方基本实现初级生活垃圾“零填埋”。 妥善布局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 提高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
(十六)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 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全过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岸线、空域等资源。 加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生态空间协调。 实施绿色交通示范工程,建设具有生态功能的沿黄交通走廊。 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推广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十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与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 组织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 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 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水平,推动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区、工业园区等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实施既有建筑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改造。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五年行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旧危房改造、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治疗。 到2025年,550万户农村家庭改造无害卫生厕所;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5%,农村黑臭水处理率达到40%; 有条件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八)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 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和研究行动,组织实施一批节能减碳、清洁能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重大科技项目。 培育建设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绿色技术创新示范基地。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组建市场化绿色技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绿色技术财政资金支持的研发项目和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 创新项目。
(十九)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组织推荐企业入选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产品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范围。 鼓励各地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设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基地。 落实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
七、完善法律政策体系
(二十)强化监管和政策支持。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绿色设计、加强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防治、促进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的法律法规,推动我省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完善。 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部门、监察部门、司法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配合。
(二十一)完善绿色充电价格机制。 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完善成本定期监管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探索制定促进污水、污泥处理资源利用的激励价格政策。 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有条件的场所实行垃圾分类定价和计量收费。 继续实施环保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 到2025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继续实行居民用电、燃气、水分级价格制度。
(二十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继续利用财政资金,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 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持续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做好资源税征收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
(二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绩效评价和考核。 落实国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鼓励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 支持保险机构发展绿色保险业务,加快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碳中和债券。 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上市企业通过增发股票、利用企业债券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再融资。
(二十四)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制度和统计监测制度。 实施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加快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培育一批全省专业绿色认证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统计制度,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统计监测,加强统计信息共享。
(二十五)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 完善能源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配套体系,扩大能源权交易试点范围。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 落实碳排放交易机制,推动重点排污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 完善水权交易机制,促进水使用权有序流转。
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总结好经验、好模式,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就,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及时曝光负面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河南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