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近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两个《决定》,扎实开展“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今年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三部门将选择10-20个连续五年每年在流域内靠近水体、农户相对集中的试点县和约1000个自然村(住区)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千村示范工程”。 今年,选定成都市新都区、自贡市贡井区、攀枝花市仁和区等18个县(市、区)1190个行政村开展第一批示范。

根据示范要求,每个试点县将实施至少60个靠近流域水体、对水环境影响严重、农户相对集中的示范点建设。 当年选定的示范村年底前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试点县年底前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制度。

在示范工程建设模式上,试点县、示范村要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模式,探索采用一种或多种处理工艺组合组织建设。 预处理设施建议采用化粪池、厌氧生物膜池、沼气池等,二级处理建议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池、综合处理设施、氧化沟等,尾水处理建议采用人工湿地、生态滤池、土地渗滤等,农村生活污水经集中处理后应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鼓励城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统筹“一揽子”组织建设和运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在运营管理维护机制建设方面,示范村可开展建筑工匠等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村民成为村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重要力量。鼓励村民外出务工,参与设施建设和维护。 探索环境治理绩效付费制度,完善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完善财政补贴与农民缴费合理分担机制,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民缴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

在财政投入方面,“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投资主要由市县投资。 今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作为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拨付。 资金。 省有关部门年初预拨代补贴资金。 年底对验收合格的示范村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对年初预拨补贴资金进行调整。 省、市组织有关部门抽选。 专家将对示范村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省级补助资金将被收回。 (新浪新闻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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