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起,江西省正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关4项技术导则。 这四项技术导则分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导则(试行)》(DB36/T 1446-2021)《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DB36/T 1445-202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技术导则(试行)》(DB36/T 1444-202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导则(试行)》(DB36/T 1447-2021)(可在文章末尾下载),下面分享这些指南的主要内容。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导则(试行)》(DB36/T 1446)
指南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总体要求,包括项目规划、项目选址、工程建设、污水收集、污水处理要求等; 因地制宜阐释了不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的使用场景,包括分散处理、集中处理等。在处理和管理方面,提出了8种核心治理模式; 规范了不同类型处理技术的使用范围和选择原则,提出了达标工艺组合推荐和工艺技术指标比较。
江西省农村居民日用水参考值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设计参考值(单位:mg/L,除pH值)
江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
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八种推荐模式
2、《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DB36/T 1445)
指南详细阐述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农村新建住宅排水方式、收集方式、排水管道及附属构筑物,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收集系统功能。
农村生活用水量
排放系数的推荐值范围为0.4至0.8。 经济发达、管网完善、排放条件良好、污水收集率高的地区,排放系数为0.6~0.8; 对于经济落后、管网不完善、排放条件差的地区,污水收集率低的地区排放系数取值为0.4~0.6
排水管及附属结构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技术导则(试行)》(DB36/T 1444)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程序和验收内容。 用于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质量和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效。
污水管网建设-管道材质质量
管材质量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管子端面应平整,与管子中心轴线垂直,轴向不应有明显弯曲。 管材承插口外径和承插口内径的尺寸和圆度必须符合塑料产品标准的要求。 管体不得有裂纹、凹痕和缺陷; 管口不得有破损、裂纹变形等缺陷。工程使用的管道、成品检查井、管道附件、构筑物/管件等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产品订货合同、质量证明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和执行。 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产品及产品合格证书、检验证书需要妥善保存,以备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
污水处理设备
(一)污水处理设备成品验收,包括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检验设备合格证、出厂检验质量报告、设备进场复验报告、现场抽样检测等。
(2)检查成品污水处理设备的外观、结构是否合理,各部件的连接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3)检查设备安装是否平稳、平整,池体是否倾斜,是否符合防浮要求,设备与管道连接是否紧固。
(4)设备所用管道的直径应符合设计图纸的尺寸要求,设备进出水管道的标高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水平水流轴线是否保持在与下水管轴线同轴,确认设备是否稳定,在设备上端使用水平仪等确定水平并调整。
(五)对成品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技术性能试验,包括处理规模、污染物去除效果、电耗等。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导则(试行)》(DB36/T 1447)
本技术指南包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具体方案,包括室内设施、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 用于规范运行维护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
总需求
对成品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技术性能测试,项目包括处理规模、污染物去除效果、电耗等。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应当城乡统筹,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管理上,以村级组织为实施主体,以农民为主体。 以受益方和运维单位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管理体系。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工艺特点和环境,可采取不同方式,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长期运行维护监管。 管理治理应采取城乡一体化运维方式; 对规模较大、工艺复杂、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较高的污水处理设施,责任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运行维护。 单元; 对规模较小、工艺简单、运行维护技术要求不高的污水处理设施,乡(街道)人民政府或者委托的村委会可以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农村污水综合处理设施
(1)每半个月检查综合处理设施内的水泵、风机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有损坏及时修理或更换
(2)定期检查风机、水泵螺钉的松动情况、填料函的密封性、轴承的温度等,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定期检查罐体,发现罐体下沉、倾斜、损坏等问题及时修理。
(4)维修、搬运设备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禁在设备带电运行时进行维修工作。
(5)综合处理设施、设备的人孔必须加盖,防止发生事故或大块固体物质坠落。
(6)综合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妥善处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检查常见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科学统筹。 江西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条件、人口分布、地形地貌、环境条件以及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厕所革命等因素。 与其他工作完全相连,值得全世界学习。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