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重污染天气 实行工业应急减排

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山东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自2019年9月8日13时起,在城区(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公众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1)公众采取的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④加强对空气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⑤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 倡议性污染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建议燃煤企业使用低硫煤;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污染源应采取如下减排措施

1)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

①水泥制造行业:水泥粉磨站停产,停止原材料运输,厂区道路、料仓、堆场增加洒水降尘。

②建材(砂浆及混凝土):停止原材料运输。

③玻璃制品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30%以上;

④纺织印染行业:焙胶生产线或染整生产线停产。

⑤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医药行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10%,部分企业停产。

⑥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密炼或炼胶工序停产50%。

⑦机械制造行业及家具制造行业:喷漆工序停产。

⑧包装印刷业:印刷工序、印后工序停产。

⑨农副食品加工业、石灰和石膏制造、非金属矿采选业、涂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等行业停产。

2)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

①严格施工工地、堆场扬尘监督管理,除应急抢险外,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易产生大量扬尘的施工环节。

②严格道路扬尘监督管理,城市主干道保洁在正常工作基础上,非冰冻期内每天增加两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冰冻期内增加两次吸扫作业频次。

③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环节。

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移动源应急减排措施

①电力、钢铁、焦化、有色、化工、水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运输车辆对次减半。

②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以及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泰安城市市区、县(市)城区内,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柴油车,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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