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全国率先开展海洋生态环保督察

近日,在山东省潍坊市临近入海口的弥河沿岸,一行人顶着刺目的阳光,披荆斩棘、攀爬纵跃,用双脚丈量大地,细致排查入河污水排放口及沿岸遗撒垃圾等环境问题,不放过任何可疑之处。不知不觉间,一走就是十几公里。

这是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四督察组在潍坊市现场督察的一幕场景。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伍其东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深入排查陆海结合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督察组兵分七路,赶赴青岛、东营等沿海7市,采取‘徒步丈量’方式,逐一摸排入海河流最后一个断面到入海口范围内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助力打赢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

督察直击陆海结合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此次督察的一大亮点,是将摸排重点锁定在入海河流最后一个断面到入海口的范围内,能够最大限度摸清影响海洋环境的陆地污染源,为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奠定坚实基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办公室主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组长尤民希说。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此次海洋督察明确了七大督察重点,包括涉海工业污染防治、入海排污口管理、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海岸带生态保护、船舶与港口污染控制、沿岸及海上垃圾污染防治、海水养殖环境治理等。围绕每项督察重点,进一步细化排查要点,便于专项督察执行落地。在此基础上,各督察组结合地方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督察工作方案。

“我们在省督察方案的基础上,研究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八个方向,涵盖企业环保责任落实、污水偷排直排入海、岸线岸滩垃圾污染、渔港环境污染、海水养殖污染、违法违规围填海等情况和问题,每个方向也都明确了排查要点,列明了文件依据。”尤民希介绍。

山东省海洋专项督察开展以来,各督察组将查阅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等检查手段贯穿应用于整个督察过程。查阅资料聚焦问题线索,为现场检查提供支撑。座谈问询结合资料查阅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确保问询效果。现场核查原则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查实情,摸实底。各工作组每天不管忙到多晚,都坚持撰写日志,及时汇总工作情况。

按照计划,各督察组将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形成专项督察报告。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按程序向被督察对象进行反馈,并移送有关省直部门,共同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徒步丈量”与“无人机航拍”让督察直插一线

“这是我们在虞河河口上游发现的一处养虾饵料冷库,其解冻冲洗废水直排环境。由于这个点位本身不大,又处于虞河河湾处,人迹罕至,隐蔽性非常强,如果不是我们克服困难摸到跟前,真的很难发现了。”尤民希指着手机拍摄的排查照片对记者说。

记者注意到,山东省海洋专项督察每个督察组成员都由省生态环境厅区域督察机构人员、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有关人员、省海洋咨询中心有关专家组成,并给每个组配置了一名航飞手。

按照要求,现场检查采取“徒步丈量”的方式进行,能走到的地方,一定要走到;实在走不到的地方,也要用无人机航拍确保看到。

“比如对海水养殖污染、海上养殖环保浮球使用、岸线岸滩垃圾污染等离岸或面广的区域环境问题,我们会先启用无人机航拍,发现疑似问题后,再想办法实地探查;对陆地上的一些很难到达的疑似点位,也需要用无人机航拍探查。”尤民希说。

山东省要求,各督察组要发扬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敢督严察、能督善察、真督实察,大胆揭露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厘清工作责任,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有效发挥督察的警示震慑作用。

对检查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各督察组要及时督促被督察对象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力的,综合运用提醒警示、挂牌督办、约谈等手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引导被督察对象由此及彼、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