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污染防治联动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2014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任务》,提出建立区域空气污染联动机制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加强联系,同步应对和解决区域共性问题。 各方还将制定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的公共政策。 研究新排污费标准,促进企业自觉治污,在京津冀地区率先实施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启动区域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明确大气环境承载力红线。 同时,力争2015年实现京津冀地区符合国V标准的汽柴油全面供应。
京津冀将按照部署统一行动,共同治理本地区重点污染源。 优先联合控制重点行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实施区域内燃煤电厂、水泥厂和大型燃煤锅炉脱硝治理工程,控制分散排放面源污染全面开展全区原煤燃烧工作,推动全区重点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加大区域内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优先在公共交通、配送、环卫、出租等公共领域服务,加强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建设系统。
各地区将加强联动,同步应对和解决地区共同问题。 共享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排放、气象数据、治理技术成果、管理经验等信息,搭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与气象部门建立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机制,共同启动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 共同开展区域内大规模联合执法、同步执法行动,形成区域性高压打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