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了更好地推进大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化PM2.5和O3协同治理,推动VOCs和NOx协同减排,改善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提升噪声污染防治能力,看了一份关于《上海市2023年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制定方案,其中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目标
我发现在2023年,上海市将会是一个更加环保的城市,各区PM2.5年均浓度要控制在31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率要达到87.7%以上。此外,噪声管理也会有新的进步。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第三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我们将推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臭氧污染防治计划,配以清单任务来,并修订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二)加强VOCs污染防治。我们将持续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推进VOCs简易治理设施的精细管控,对无法达标的VOCs污染源进行清理整顿。此外,我们还将完成本市VOCs2.0减排量核算核查和专项补贴审核工作。
(三)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我们将贯彻国家标准,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同时开展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并研究国四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政策。我们还将推进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测数据应用,修订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法规。我发现,我们还要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
(四)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或检查。我们将针对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中小锅炉、加油站和储油库、企业自备油品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或检查。
(五)启动实施本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们将编制《上海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并通过市政府发布。
(六)探索超大城市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新机制。我们将对标北京等省市,聚焦移动源管理、餐饮油烟治理和扬尘管控、噪声污染防治等领域,开展对标研究分析,并鼓励各区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超大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治理的新机制。
三、常规工作
(一)固定源管理
1. 我们将持续开展储油库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完成整治的储油库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我发现,我们还要持续强化建筑施工、市政道路、堆场码头、裸露地面及重点区域周边易扬尘等扬尘源的管控,并完善更新散货堆场、码头等易扬尘堆场的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并完成治理。
此外,我们还将持续推进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探索开展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管理应用,同时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我们也要督促本市重点企业继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按照“一厂一策、分步实施”原则,制定并实施年度治理计划(见附件3)。
同时还要推进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研究制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控制标准和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防治技术规范。
我们将更新2023年度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并完成企业绩效评定工作。同时,要开展公用电厂燃煤发电机组年度环保排序工作,研究推进燃油锅炉窑炉“油改气”“油改电”的前期工作。
(二)移动源管理
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将持续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同时研究推进车用油品提标升级、在用车检验标准提标、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划定和报废补贴政策等工作。
我们也要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检查、物流运输企业入户监督抽测及其使用燃油和车用尿素抽检。督促企业完善油品进出台账管理,完成加油站、储油库监督检查和企业内部加油站的监管抽测。同时,我们要推动加油站二阶段油气回收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并启动油气处理装置试点。
我们还将持续开展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一致性检查,严格落实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规定,深化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属地化管理。
此外,我们要启用移动源智慧管理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挖掘移动源信息系统应用场景,推进新柴油车和国四新机械远程在线监控联网,持续提升移动源信息化管理水平。
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治理,同时加强污染防治科技研发创新,推广和推动新环保技术、新环保装备的应用和产业发展。
我们需要持续加强有机物治理工作,同时加强汽油储、运、销环节的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管。
在噪声管理方面,我们将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规宣贯培训;完成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并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研究。我们还将组织各区开展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办理,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
在区域方面,我们将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长三角高污染车辆信息共享和完善数据更新机制。同时,我们将持续开展环杭州湾地区石化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三统一”协同治理,支持金山、青浦、嘉定、宝山等相关区,加强与苏浙相关地市(县)合作协作,共同提升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水平。
在其他方面,我们将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并做好第六届进博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配合做好第十九届亚运会和第四届亚残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同时,我们还将支持相关区联合开展跨区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和协同排查管控。
我们将持续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的管理,组织区局开展ODS备案和监督执法检查,并继续推进全国ODS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
同时,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六五环境日和9.16世界臭氧层日的宣传工作。
对于上海市2023年的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我们将按责任进行分工,如下图所示:
此外,我们还将根据上海市重点企业2023-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表,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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