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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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多地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很多地方都在全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成效显着。 图为山东省日照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检查污水处理情况。摄影/李龙

8月盛夏,北京东五环外的草房西路上,一条灰色的河流不断散发着恶臭,不断向下游流去。 这条“臭水河”就是朝阳区长营的中心沟,也是温榆河的一条支流沟。 有媒体透露,每天约有4万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中,其中大量是朝阳大悦城及附近几公里外几个居民区的生活污水。

像长营中心沟这样的城市沟渠水污染问题在中国城市并不少见。 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了解到,2014年,我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294.6万吨、238.5万吨,其中国内源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源,约占化学需氧量的85.7%需求排放和氨氮排放的89.6%与农业源一起。

因此,询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成为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自《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一直是我国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工作。 据统计,在此期间,我国共安排中央基础设施投资554亿元和污水管网专项资金493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 全国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600万吨,总设计处理能力4600万吨。 产能达到1.7亿吨/日,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再生水日利用能力超过2000万吨。

从多地执法检查组了解到的情况看,很多地方都在全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成效显着。

在安徽,当地政府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将城镇污水处理率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体系。 “十二五”以来,安徽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56座,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158.75万吨,配套管网7073公里。

在广西,当地政府逐步建立了覆盖区域内县城以上城市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并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全区已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116座,日处理能力394.6万吨。 2014年,建成污水管网1052公里。

但不可忽视的是,随着城市规模快速扩张、人口快速增长,在不少省市,现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与城市发展不匹配的问题日益显现。

从安徽省检查情况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仍面临困难。 “城乡结合部地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仍需提高。” 执法检查组表示,这里部分老城区排水管网未采取雨污分流,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过低,运行负荷上升。 比率很低。 再生水利用率低,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城市生活给排水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是大部分地方污水处理的通病。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自查报告中也承认,城市生活给排水设施配套建设较为薄弱。 他们举例说,福建省各市县水厂有相当一部分建于2000年之前,技术相对落后。 对有机污染物和藻类的去除效果较弱,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水源突发事件。 一些地方的供水管网老化严重,管道陈旧,管材较差,管网泄漏率较高,容易产生二次污染。 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低。

对此,安徽、广西、黑龙江等地已向执法检查组提出申诉,希望尽快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重点加强城中村、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污水截污收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

“加快城镇污水设施改造建设,需要进一步理顺相关管理制度。” 谈及具体实施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管理体制过于强调按专业细分,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规划、建设、管理脱节。触摸,使得“规划图画、构建棋局、管理网络”变得困难。 一些地方简单地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按照行政级别、管辖范围分开管理,使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的完整性割裂,整体协调不力,监管不力,相互推诿频繁。

该负责人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有利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统一规划、有序建设、统筹管理的体制机制,各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工作。形成合力。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短缺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对此,多地在执法检查中指出,这需要政府升级资金投入和管理理念。 他们建议,一方面,中央和地方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对财政困难地区污水管网建设和县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给予补贴。 另一方面,政府要善于发挥市场驱动作用,不断完善水价、污水处理费等价格决定和调整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治理,解决问题如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和运营资金缺口较大。 例如,积极采取市场化手段推动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规范发展,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促进多元化融资,促进环境污染治理。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

(文/本报记者 张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