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完成的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启示。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之前的督察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查处了大量破坏生态环境和典型案件,解决了民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
对于生态问题,督察行动十分有针对性,而且非常严格。督察不断推动着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的作风和效率。
第一次督察是在2015年底开始试点,直到2018年才完成了第一轮督察,对20个省(区)展开了回头看。而第二轮督察从2019年启动,到今年上半年,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6批督察任务。
两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转办的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已经有28.7万件,28.5万件已经得到整改,这是一个让人欣慰的成绩。
第一轮和“回头看”整改方案中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达到了95%。其中,第二轮前三批整改方案明确的1227项整改任务已经有一半完成,剩余三批督察整改目前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公开典型案例是促使问题整改、推动实施生态环保责任的重要手段。两轮督察至今已经公开了262个典型案例,起到了充分的震慑作用。
在选取典型案例时,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首先是污染非常严重且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例如,恶意排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其次,存在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例如在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围海填海、违规围湖等;第三,还要关注虚假数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这些都是公开案例的考虑因素。
督察工作在无到有、从表面到深入的推进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经成为全国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共识,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广大民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其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理念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全国各级政府以及部门的努力共同将“大环保”工作网络行动布局得更加紧凑。
第三,一个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资产得到了解决,例如长江岸线保护、洞庭湖非法矮围整治、祁连山生态修复、秦岭别墅整治等问题得到了整改,反应良好。
第四,督察工作通过推进各地坚定不移地进行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也努力实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比如在长江经济带等地区,督察共推动了11个省区市实现了长江岸线的有力保护。
共有457公里长江岸线在全国各级政府以及民众大力支持下完成腾退,既为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提升,同时也为优质产业发展腾出了更多发展空间,是督察工作的一项突出成果。
从第二轮第三批督察开始,重点关注盲目实施“两高”项目和去产能“回头看”的情况。督察工作不仅要查处违法违规项目,更要推动思想认识转变,推动建立绿色低碳长效机制。督察工作有效遏制了“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势头,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项目,优化升级了一批传统产业,实现了一批绿色产业的加速发展。
同时,督察还关注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情况,推动不断推进。如今,在长江经济带,各地正在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岸线整治和污染防治,长江干流的水质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生物多样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生了积极的转变。在黄河流域的九个省(区),提高水资源的水平是一个重要的目标,督察工作也在积极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
通过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设绿色生态长廊,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以整改推动问题解决是督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此前,一些地方督察整改不彻底、久拖不决、敷衍虚假等问题存在,为此,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强调督察整改的重要性。
在此背景下,所有督察整改任务进行清单化管理,采用多种调度和行动方式进行督察,制定盯办报告。如果发现整改不到位,采取通报、督导、约谈、专项督察和移交问责等多种措施,推动地方解决问题并整改到位。此外,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督察及时曝光并严肃处理。
如何解决两轮督察中受理的超过20万件群众信访举报呢?
督察工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举报受理、转办、核查、督办、回访工作机制,翟青介绍。在督察的过程中,一定比例的电话回访和现场回访可跟踪了解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以确保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妥善回应和解决,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此外,在督察结束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各督察局在盯办事项中列出重点问题,拉条挂账,紧盯不放,不断发出压力并保持警醒,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