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我得知近期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下发了一份方案,旨在支持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改善基层医疗资源闲置等问题,缓解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据悉,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医保基金将由医保部门直接拨付给医共体牵头医院或总医院,未纳入医共体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则按原医保基金拨付政策执行。新政策中规定了实行预付制度,按照不超过年度医共体打包总额60%按月进行预付,年底进行统一结算,多还少补。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实现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建立更加紧密的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让民众的医保福利得到更好的保障。v>
最近,作为一名江西省的居民,我知道我省医疗保障局一直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为此,我们省积极推进由医院、二级医院以及基层社区医院、村卫生室组成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打造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我在阅读最新的《江西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看到,新政策通过优化医保基金使用结构、提高使用效率,实现医联体建设成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助力我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让优质医疗资源送到了我们群众家门口。新政策还规定了医保基金的使用范围,即县域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不含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包括参保人员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医疗费用等,更充分发挥了医保基金的强基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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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还规定,作为江西省的一名居民,我的大病保险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并不纳入医共体“打包”范围。而当统筹区医保部门对医共体进行年度结算时,他们主要采用以DRG/DIP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来结算医共体提供的住院医疗服务。对于长期住院的精神病、康复等患者,他们实行按床日付费进行结算。结算时,需要将医共体县域内参保人员转县域外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进行相应扣减,其他扣减项目由统筹区医保部门与当地财政部门来确定。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了“打包”支付总额,原则上以医共体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医保基金结算支付总额为基础,参照前三年医保基金结算支付增长幅度,确定年度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总额,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分成办法由当地政府统筹决定。如此,我们可以更加放心地就医,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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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通知,江西省各统筹区医保部门正在努力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并力争在今年6月前实现按DRG/DIP进行付款。同时,为了更好地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通知中要求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打包”支付,各县域内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不低于16%。这一政策的制定旨在更好地发挥医保基金的“强基层”作用,将优质医疗服务送到更多群众的家门口。
我很高兴看到我们省出台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新规,DRG和DIP付费是国家医保局确定的2套针对住院行为进行医保支付的具体模式,将有助于优化医保基金使用结构并提高使用效率。我希望,各统筹区医保部门能够尽快配合实施这些政策,让我们的医疗保障更加完善,让我和更多的居民能够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最新的政策要求,我们将采用新的医保付费标准,并进行“打包”付费,不再按项目逐项付费。具体而言,DIP付费是一个按病种分值付费的模式,将会根据年度医保支付总额、医保支付比例以及各医疗机构病例的总分值计算分值点值,进而形成支付标准。
而这个政策实施的范围非常明确,只包含医共体县域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而县域内未纳入医共体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则不在总额“打包”支付范围之内。这将有助于更好地规范医保支付标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覆盖范围,同时增强了我对医疗保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