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京津冀地区秋冬季PM2.5二次污染特征明显。 硝酸盐已超过硫酸盐成为主要无机成分。
PM2.5既包含颗粒物的一次排放,也包含SO2、NOx等气态污染物二次转化产生的颗粒物。 2013年以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PM2.5主要成分浓度和比例明显下降。 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例,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地壳物质比重由20%下降到10%左右; 次要成分(硝酸盐、硫酸盐、铵盐等)浓度有所下降,但所占比例由40%增加到50%左右,重污染时期有时可高达80%。 PM2.5二次污染特征日益凸显。 由于燃煤污染治理取得成效,硫酸盐浓度明显下降; 硝酸盐浓度没有明显变化,成为比例最高的次要成分。 京津冀地区秋冬季PM2.5二次污染由硫酸盐型向硝酸盐型污染转变,尤其是北京地区。 2018年秋冬,硝酸盐平均比例为24%,有机物比例为23%。 因此,应进一步加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
2011—2018年北京秋冬季PM2.5化学成分浓度及比例年际变化
(缺少2011年元素碳和有机物数据,来源:北京大学)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仍需坚定方向、持续推进。
纵观我国大气颗粒物污染治理历史,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初,主要治理的是总悬浮颗粒物(TSP,粒径小于100微米)。 到1996年,PM10(粒径小于10微米)出现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2012年,PM2.5(粒径小于2.5微米)被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治理对象经历了从煤烟污染到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再到以二次污染为主的“PM2.5”。在治理方面,重点是颗粒物粒径越来越小,PM2.5是主要控制对象,表明污染防治更加注重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质量浓度占PM2.5的50-70%甚至更高,由于其与PM2.5浓度的一致性较高以及测量方法的不稳定等,世界上还没有国家将PM1纳入环境空气质量中事实上,PM2.5和PM1都是细颗粒物,而且大多同源。 控制PM2.5就是同时控制PM1。
我国空气质量标准中的PM2.5目标值对应世界卫生组织(WHO)过渡期第一阶段目标值(年均35微克/立方米)。 实践证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走出了“高质量、高效率”的中国道路。 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一系列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9年,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157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标准。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仍有180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尚未达标,臭氧污染日益突出。 面对当前复杂的空气污染形势,我们要继续以337个城市全面达标为目标,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PM2.5及其前体物排放削减,深入研究协同控制方法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做出贡献。 持续的品质提升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为实现“美丽中国”目标,未来我们将继续向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第二阶段目标值(年均25微克/立方米)努力,让蓝天白云永存长期来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