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获建湖县行政审批局建银审字〔2023〕63号文核准。 项目业主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自筹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建湖县境内(一标段:岗西居委会、龙王村、宋楼村、永丰村,共11个自然村;二标段:八庄村、崔庄村、东岗村、艳红村共10个自然村)

2.1.2建设规模:生活污水处理在建湖县标段范围内的自然村进行。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埋设污水管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

2.1.3合同估价:一标段:756.62万元; 第二标段:627.89万元。

2.1.4 时长要求:100个日历日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地埋式污水管道建设、新建检查井、小型污水处理站建设。 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3 本公告分为2个标段。

批号

栏目名称

招标范围

B3209250001000025001001

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内的生活污水

治理工程建设

B3209250001000025001002

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

招标范围内的生活污水

治理工程建设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此外,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结果中均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只限制某家经核定不合格的企业资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招标人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集成平台”,查询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动态监管情况施工企业资质,将动态监督下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资金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不得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3.1.3 性能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一)被国家、江苏省省级主管部门、盐城市市级主管部门、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标或市场准入资格,并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因在招标活动中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

(三)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记录,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 (均为备案日至投标截止日)

(四)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公示的,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此前已经撤回或者更正的除外投标截止日期。

(五)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受到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投标的纪律处分,并由有关部门督促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信用江苏”和“信用盐城”的有效期内。

(六)盐城市范围内已按盐铸监兆[2020]4号规定暂停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暂停期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

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或投标人。 在招标活动中,相关参加者因上述情形未能通过资格预审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的,其决定不因事后情况的变化而改变.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自提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级别: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筑企业。

3.2.2 其他要求:

3.2.2.1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执业,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① 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 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本人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他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均需在投标人注册登记)投标截止日期)。

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原合同期届满且变更备案日期为已6个月),或因承包商以外的原因造成工程损坏。 因故停工或不能按期开工,且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已办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属于同一项目、同一项目批准文件、同一建设地点分包或分期建设的,总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本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职务。

在建工程:自中标结果公布(直接承包工程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或收款)至承包工程竣工竣工验收期间的工程。 竣工验收证书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施工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建设中行政部门信息系统和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锁定(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 )亦确认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负责人如在养护期内有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则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在建工程。 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不要求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满5年的。

3.2.2.2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代理人及承诺投标的项目部人员均为单位正式员工,并保证自2022年3月至截止日期至少连续6个月在单位缴费用于投标的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 有关单位在公布中标人选前及提出异议(投诉)时,需提供付款记录证明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某日,招标单位须保证上述人员2015年2月后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

3.2.2.3 本项目投标时只需提供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施工期间按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配备到位。 本项目建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安全人员和质量人员。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评标前,招标人应按照省政府令第120号的要求做好评标准备工作,核实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资质、经验业绩、在建工程及资信状况.

3.6启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不良行为制度。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投标承诺人员不在场等不良行为将被系统记录并影响后续参与投标活动我市,请所有投标人诚实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投标会员在线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时间)投标文件如有未投标等情况,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是指:

:9930/TPBidder/会员登录;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15:00。

5.2 逾期送达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标价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公告媒体

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招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完整性数据库)中公布的相关信息应真实有效,提交材料不得伪造、变造、变造或虚假,材料中描述的内容真实有效归单位所有。 经查实有违规行为的,必须退出盐城招标平台所有正在进行的招标项目,取消其会员资格,1-3年内不得进入盐城招标市场。 同时,将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严禁挂靠、转包本项目。 一经查实,挂靠、分包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其资格证书。

十一、其他

(一)本项目为全程电子招标。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开标当天,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只需通过盐城开标厅系统在任意地点参与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澄清、质疑、文件传输。 投标人中标后,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复印原件1份,复印件4份,并同时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清单。 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刻录在普通光盘或U盘中,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

(2)本项目采用远程非面对面开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开标大厅”网站,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开标程序。 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开标现场不予核查,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非面对面交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非会面交易系统网址为: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