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
报告显示,2019年本市环境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成为长三角41个城市中,11个达标城市之一。臭氧浓度为151微克/立方米,较国家二级标准低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连续5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连续6年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二级标准,是环境空气6项污染物中唯一未达标的污染物。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84.7%,优级天数80天,良级天数229天,轻度污染48天,重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1天,无严重污染天。
56个污染日中,O3为首要污染物的有26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有25天。
地表水环境质量
报告显示,2019年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7.3%,较2018年上升10.6百分点。全市主要河流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4.4、0.61和0.191毫克/升,较2018年分别下降4.3%、35.1%和7.3%。
2019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大气方面,全市PM2.5年均浓度和AQI优良率均提前完成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十三五”规划目标。
水方面,全市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为97.68%,提前一年基本实现“十三五”目标;全市河湖劣Ⅴ类水体占比由2018年初的38.7%下降到7.8%。
污染减排方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预计完成年度目标。
碳排放方面,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8年下降约3%,有望完成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