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地下水生命之源地下水管理条例即将施行

 

你问我知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有一杯热茶,和一份好书,在一个下着小雨的午后,坐在窗边,看着窗外的世界慢慢安静。

在一个温馨的午后,别开生面地问我什么是幸福吧!幸福就是,有一杯热茶陪伴身旁,再配上一本好书,静坐在窗前,看着外面的小雨慢慢地淅淅沥沥地落下。

经济社会发展如火如荼,然而地下水的超采和污染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11月30日,《地下水管理条例》正式宣告:“保护地下水资源,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了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的监管工作,该条例将从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为宝贵的地下水资源定下保护的基石,保驾护航。

从此,让我们一起践行好保护地下水资源的诺言,让这片土地上的每一滴水都得到呵护和重视,共同建设一个绿色、健康、美丽的家园。

草木葱茏,风景美丽。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良好效果已初步显现!

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大自然也在向我们展现着她的美丽。让我们一起,从现在开始,继续努力,保护我们的天空、江河、土地、森林、草原和动物,让这片土地永葆青春,延续生机!

地下的水资源蕴含着重要的价值和永续的生态功能。据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地下水资源总量高达8553.5亿立方米,其中不可替代的地下水资源达到了1198.2亿立方米。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一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更是强调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动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让我们深切体味地下资源是我们生命的源泉,珍惜每一滴水、每一寸土地。而今,我们更要不断努力,建设一个拥有清新空气、清澈水源、绿色森林的美丽家园,让大自然的声音奏响在我们的耳边,让我们时刻铭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让每一个行动都成为走向美好未来的力量。

水源是我们生命的泉源,保护地下水质量和确保可持续利用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魏山忠水利部副部长表示,水利部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了多项重要工作,譬如制定超采区范围,建立双控指标,压缩地下水开采,治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等,取得了显著成效。与2012年开采最高点1134亿立方米,2020年全国地下水年开采量降至892亿立方米,这是对我们维护生态文明、保护水源地的有益成果。

华北地区是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经过不懈努力,地下水水位终于实现总体回升。据数据显示,华北平原的浅层地下水水位平均上升了0.23米,回升范围达到了24.3%;深层地下水水位平均上升了1.34米,回升范围高达59.5%,水位稳定范围占26.3%。同时,经过补水,河湖的水量增加,地下水补充效果显著。自2019年至2020年,补水总量达到了79.1亿立方米,入渗率达到了38.8%;在治理区内,有水的河流总长达到了1873公里,是原来的2.06倍;水面达到了超过700平方公里。在这其中,滹沱河、七里河等5条干枯40年的河流得以重新通畅,焕发出勃勃生机。

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华北地区地下水的下降趋势终于得到了初步遏制。张祥伟,水利部政法司司长,表示:“我们的努力让京津冀及周边城市的地下水位开始反弹,广大农灌区地下水位下降速度也有所减缓。”地下水超采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任务,《条例》的出台只是一个开始。未来,我们必须继续致力于水资源保护和执法工作,以逐步深化这项工程。

在展开节水、产业结构调整、水源置换、生态补水等方面的工作推动下,华北地区地下水综合治理工程在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同时,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也在不断推进。

从相关报道中得知,目前全国21个省市还未解决超采问题,某些地区甚至涉及深层地下水开采,而超采现状引发了多样性的问题,如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水层变得更加干燥,水源日益枯竭,此外,超采还会造成地面沉降,导致河湖干涸缩减,海水倒灌,生态系统的退化。在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以及农业面源污染导致的地下水污染问题也急需解决。

地下水问题绝不可掉以轻心,“与地表水相比,地下水更新慢,易受污染,且难以迅速得到恢复。”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黄祎认为,为了规范地下水管理,《地下水管理条例》主要关注于地下水超采、污染等引人注目的难题,并在地下水的节约保护、超采治理及污染防治等方面做出更加严格的制度举措。我们必须确保这些制度实施得当,以保护我们的地下水资源。

我们必须积极推动制度落实,针对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中央政府加强重罚的方针,《地下水管理条例》设定了强有力的法律制裁。一些惩罚措施包括取消违法者的使用资格,要求对违法现场实行拆除、关闭等措施,前者需按照取水能力缴纳相应费用,同时还有罚款等严厉处罚自然而然地被加入其中。

为严防不法之徒滥采乱取,地下水“双控”制度被明确纳入《地下水管理条例》,依据违反条例情况的严重程度,最高可吊销取水许可以及加大惩罚,同时, 对于危及治安的违法行为处罚,公安部门也在提供有效的治安处罚措施;当然, 极少数涉嫌犯罪者也将会被依法惩处。水利部水资源司负责人杜丙照向大家表示,“地下水双控”制度是地下水管理条例的主要制度之一,重申了对地下水管理和保护的不可或缺性。

为了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水利部于2017年颁布了《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其中规定了各省级行政区地下水总量的控制指标,在地下超采区中勇敢地开展了地下水水位管控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到2020年,水利部开始联合各地相关部门进行全国性的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确定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等关键参数。预计到2023年,全国平原区和重点山丘区均能够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双控”指标体系,从而保护原有的水资源,使得未来的发展更具可持续性。

据魏山忠介绍,与地表水不同,地下水往往难以量化,因此简单地实施总量控制可能并不准确。因此,将“双控”上升为地下水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对地下水资源更“严”的管理要求。这种体系确保了地下水资源的合理使用和保护,让人们能够更好地管理地下水资源,保证未来的发展。

魏山忠指出,尽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但监管措施仍待进一步加强。在他看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必须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动法规顺利实施,以更好地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水利部将结合《地下水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制定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监管管理的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规划编制、超采治理、监督监测等事项。这些措施有助于促进《地下水条例》的落地。同时,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地下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治理,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良好。这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群众的保障,更是为了未来地球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为了更好地保护地下水资源,我国正在积极推动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指标的确定工作,加强对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管理,推进地下水取用计量,并建立了地下水诚信档案制度,以此将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行为纳入国家诚信信用制度体系。我们也将集中精力加大治理力度,特别是在地下水超采的重点区域,如华北地区等,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超采现象,为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驾护航。

我们正积极制订超采治理方案,重点关注华北地区,东北的三江平原、松嫩平原、辽河平原、西辽河流域,中部的黄淮地区,西北地区的河西走廊、天山南北麓及吐哈盆地,以及华南北部湾地区。落实好区域节水、水源置换、种植结构调整等各种措施,确保各省份能够按期实现地下水超采治理目标。这是保护我们宝贵的水资源、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重视并共同努力。

   要将制度规定变成具体的行动,需要进一步提升我们的监控能力。我们应该加快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成果的应用,以更好地支撑科技监管工作;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动员广大民众加入地下水监管保护的行列,形成共同保护地下水的力量。

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需要我们所有人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我们的生活需要一种和谐,需要一种美丽。只有保护生态环境,才能创造出更加宜居的社会环境。我们应该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而不是由少数人来承担。我们必须共同行动起来,共同努力,来实现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来自爱护环境的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