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实录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10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海洋生态环境司霍传林副司长,介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有关进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新闻发布会由刘友宾主持。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稳定运行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

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海洋生态环境司霍传林副司长,介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有关进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近期几项重点工作情况。

一、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稳定运行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于7月19日正式开通以来,稳定运行。截至目前,总访问量4.8万人次。平台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热点、难点问题开设技术专题,“无废城市”技术专版已于近期上线,重点展示该领域的技术成果和需求对接情况。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先后在长江沿岸(成都、长沙)和广东、天津等省市多次举办平台的线下技术成果推介活动,覆盖工业行业、农业面源、城镇生活、黑臭水体治理、水体生态修复等污染控制以及水环境管理等方面。本月,针对长江下游地区的“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生态环境科技成果推介活动”在江苏南京成功举办,集中展示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控制、海洋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近百项环境科技成果,在科研人员、技术成果持有方和管理部门、企业等需求方之间搭起了互相了解、推进合作的桥梁,构建了产学研用“联姻”平台,及时将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治污一线,为污染防治攻坚战送科技、解难题。

下一阶段,平台将重点围绕“无废城市”、“畜禽养殖”等环境治理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建设,举办专家分析会、开设专题窗口、更新展示案例。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科技支撑的同时,积极开展与各重点行业协会的广泛合作,推动解决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刘友宾:

二、持之以恒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行了整体安排和部署,提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予以推进。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更加强调依法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更加强化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刀切”,在今年的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中,一律没有涉及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是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要求各地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更加强调因地制宜。在确定2019-2020年秋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时,充分考虑各地工作实际和操作性,依据各城市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值与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分别进行分档,设定各档改善目标,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越高、累计下降幅度越小,本秋冬季目标越高。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刘友宾:

三、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习总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要求,大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一是加强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顶层设计。研究起草《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总体工作方案》,以维护黄河生态安全为目标,立足全流域整体和长远利益,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二是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沿黄九省区“三线一单”编制。划定祁连山区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启动黄河流域生态状况评估。落实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三是推进流域污染治理。指导和支持沿黄九省区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完成沿黄地级及以上城市103个饮用水水源地1362个问题整治。完善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督执法。将黄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作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今年对青海、甘肃开展第二轮督察。加强环境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的违法问题。

刘友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施行

刘友宾:

四、生态环境部加快建立项目环评信用监管体系

为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深化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放管服”改革,2019年9月2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施行。

为确保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生态环境部还配套建设了一个平台、配发三个文件,加快形成以质量为核心、以公开为手段、以信用为主线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管体系。

一个平台,即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已在政府网站上线,将与管理办法同步施行和启用。这是生态环境领域首个全国统一的信用管理系统,对环评信用管理对象的失信行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都可以记分,并通过平台做到实时累计,实现对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切实提升环评领域“互联网+”监管水平。

三个文件,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三个配套文件在依法取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资质管理的同时,遵循事前指导、事中规范和事后严管的工作思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主体的能力建设、信息公开和失信惩戒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和要求。鼓励编制单位自觉加强人才培养,建立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基础信息公开制度和诚信档案体系,明确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规则,积极推进信用监管方式方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职责,继续狠抓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加强抽查与复核,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对存在问题的公开曝光并依法严惩,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有关单位与人员实施“双罚制”,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十九次“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在京举行

刘友宾:

五、第二十九次“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举行

第二十九次“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于10月25-26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四国代表出席本次会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25)主席国智利、“77国集团+中国”轮值主席国巴勒斯坦代表作为嘉宾国代表参会。

中国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会议上指出,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始终坚定支持多边主义,落实“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和“国家自主决定”的制度安排,立足国情百分之百恪守作出的承诺。中方高度重视“基础四国”机制,加强与印度、巴西、南非及其他国家合作,包括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南南合作,持续推动气候多边进程,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中国贡献。

会议期间,“基础四国”围绕多边进程形势、COP25预期成果、四国合作以及南南合作等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进一步协调立场,达成广泛共识。会后,“基础四国”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共同发表《第二十九次“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并回答了媒体提问,呼吁共同维护多边机制,同舟共济、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积极推动COP25大会取得成功。

刘友宾:下面,请霍传林副司长介绍情况。

海洋生态环境司霍传林副司长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开局良好

霍传林: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就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情况与大家进行交流。

首先,代表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国环保事业特别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媒体作为营造知海爱海良好氛围的关键力量,是生态环境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衷心希望各位媒体朋友继续深切关心、深度报道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今年以来,习总多次就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出重要论述、做出重要批示:今年4月,在集体会见应邀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的外方代表团团长时,指出“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提出了“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强调“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10月份,在致2019年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的贺信中强调,“要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

去年11月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我部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近一年来,生态环境部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国海洋生态保护工作会议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座谈会。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在发生物理变化的基础上不断催生化学反应,重建重构和融合融入明显加快:

一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开局良好,环渤海三省一市及有关地市全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劣V类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整治和入海排污口“排、测、溯、治”取得阶段成效,各项重点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顶层设计工作有序推进,《海洋环境保》和《“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有序推进,《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草案)》报请国务院审定;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不断加强,入海排污口和重要生态区域监管力度持续加强,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有关审批事项实现平稳过渡;

四是机构改革进程平稳有序,流域海域监管机构挂牌成立,陆海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整合初见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切实强化综合治理、统筹谋划和系统监管,落实落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切实将陆海统筹的体制优势转变为河清海晏的治理实绩,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做出贡献。

需要通报的是,我们近期调度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有关情况,现场给大家准备了背景材料,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查阅。

下面,我愿意回答媒体记者朋友们所关心的问题。谢谢大家!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机构改革后,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职能按“五个统一”原则进行调整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机构改革以后,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划入生态环境部职能范围内,大家普遍认为,这样可以解决海洋环境监测数据“打架”的现象,请问机构改革以后海洋环境监测职能具体如何调整?进展如何?

霍传林:谢谢记者的提问。我理解这个问题可能是讲过去机构改革之前数出多门的问题,不但是入海排污口,包括整个监测的工作也存在这个问题。

我们通常讲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顶梁柱和生命线。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就发布了《生态环境网络建设方案》,启动了网络整合工作。这次机构改革之后,更是着力解决了数出多门的问题,像您刚才讲到的入海排污口、入河排污口都划到生态环境部的职能范围内。生态环境部监测工作构建了总站牵总,卫星、核辐射和海洋“一总三专”监测布局。其中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制度规范、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的原则,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职能调整。

统一监测布局方面,一是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将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纳入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中。二是统筹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布局,制定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具有能力、资质的监测力量,实施监测,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统一制度规范方面,一是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也将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纳入条例,进一步夯实依法实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的制度基础。二是统一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的评价、监测标准,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 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为统一开展监测活动奠定基础。

统一数据管理方面,整合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建立统一监测数据平台,包括您讲的入海排污口都在这个平台上,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的信息公开。

统一信息发布方面,2018年会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交通运输部发布《2018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下一步将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构建符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监管需求,布局科学、事权合理、具有代表性和历史延续性的点位网络和业务布局,构建国家与地方相协调的监测机构格局,推进监测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监测机构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为提升监测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动态化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渤海的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在我们渤海的背景材料里已经提到了,这里我就不详细展开介绍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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