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管网及再生水利用一体化 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0月17日,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定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管网及再生水利用一体化 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包括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市区雨污分流管网、再生水利用即连接电厂三期配套再生水管线等子项(包含: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所有内容)。

定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管网及再生水利用一体化 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管网及再生水利用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经营者自行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定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管网及再生水利用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 1.定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排水系统规划,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厂址位于开发区北部,厂址位于规划的旭阳西街与北外环路交叉口西南侧。 2.定州市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分布在自来佛南街(中山路-中兴路)、城里南北街(兴华路-迎泰门)等市区道路和建业大道(定曲路-祥园路)等经开区道路两侧。 3.再生水利用:再生水利用包括连接电厂三期配套再生水管线及 3 个现状中水回用站,中水回用站分别位于尹家庄村北、国道 107 西里游园南侧及内化村北。 2.3特许经营期限:30年(项目分两阶段实施,园林绿化、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具备收费条件后,项目进入一阶段运营期;待连接电厂三期配套再生水管线项目建成并按照供水协议开始供水计费,收费后,本项目进入二阶段运营期,原则上二阶段运营期保持27年不变;)。 2.4特许经营方式和范围:本项目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投资新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河北省、定州市关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市区雨污分流管网、再生水利用即连接电厂三期配套再生水管线等子项(包含: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投资能力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及设备,有能力并愿意负责本项目所需投资资金。3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标处理。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8 09:00至2023-10-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